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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4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東人考函〔2024〕4號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東營港經濟開發區,市直有關部門,中央、省屬駐東營有關單位:
根據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環保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8號)要求,現將我市2024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須在答題卡全部頁面規定位置填寫考生信息;其余三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須規范填涂,以免影響考試成績。
應試人員只允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市人事考試機構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三、考試成績管理及證書辦理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施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考試成績查詢網站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
電子證書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證書查驗”欄目查詢、下載。紙質證書由報名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發放,可現場領取或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hrss.shandong.gov.cn/rsks/)、愛山東APP辦理郵寄。證書發放進度請密切關注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東營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發放狀態”(https://www.dyrsks.cn/zsff_4757.html)欄目,及時查看通知并快速領取證書。
四、報考條件
(一)級別為考全科(四科)的報考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見附件1,下同)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級別為免二科的報考條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相關說明
“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2020年更新)見附件1,《關于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有關問題的解釋》見附件2,請各核查點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工作中參照執行。
五、報名安排及其他相關事項
(一)2024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和繳費。
報名時間:2024年3月22日9∶00—3月29日16∶00;
繳費時間:2024年4月3日9∶00—4月10日16∶00。
首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應試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并上傳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的正面證件照(上傳照片前應使用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處理,通過后方可上傳),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資格證書等。以往已在報名服務平臺注冊過的應試人員不得更換照片。已注冊的應試人員不需重新注冊,但須完善相關信息。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按規定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報名,切勿輕信虛假宣傳。應試人員報名時,須如實填報信息,誠信參考,本人簽署(提交)《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填報本人報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諾。
(二)報名服務平臺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補充相關信息24小時后登錄報名服務平臺查詢核驗結果,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應試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現場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三)報名期間,應試人員務必仔細對照報考條件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報名服務平臺將報考信息與報考條件進行比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點擊報名確認按鈕,進入繳費狀態,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應試人員應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報名參加考試(資格核查、合格證書發放均由該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由于個人原因報錯科目、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核查通過后,無法修改報名信息,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應試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或撤回承諾申請的應試人員,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一經選擇無法更改為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請慎重選擇。
(四)資格核查工作由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全市核查時間統一定于3月27日-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為做好我市人事考試資格核查、復核工作,在全市設立8個現場核查點(見下表):
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種情況的應試人員須在報名服務平臺中上傳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按照規定時間到各核查點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1)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應試人員;
(2)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事項的應試人員;
(3)撤回承諾申請的應試人員。
上述應試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4)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書(僅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提供);
(5)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僅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提供)。
2.以下四種情況的應試人員須在報名服務平臺中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電子版、學歷(學位)證書在線驗證/認證報告PDF版,按照規定時間到各核查點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1)2002年以前取得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應試人員;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應試人員;
(3)身份或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應試人員;
(4)其他身份證件類型或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應試人員。
上述應試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應試人員須在報名期間上傳證明(證書)等相關材料,按照規定時間到各核查點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上述應試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2)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書;
(3)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4.其他需要到現場的情形,各核查點可要求應試人員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核查。
(五)市人事考試機構將嚴格報名資格核查工作,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應試人員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電子版)備查。資格核查工作貫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過程,設立報名條件咨詢電話(0546-6378682)和監督舉報電話(0546-6378689),全程接受社會咨詢、監督。
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應試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績按無效處理。
(六)忘記登錄用戶名、密碼的,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0546-6378681)。報名系統操作問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聯系方式:010-87901800)進行解答。
(七)應試人員須在2024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18∶00期間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八)2024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在濰坊市設置考區(即考試地點)。
六、考試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通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B/S版(簡稱GPTMIS系統)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為:
七、收費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8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180號)文件規定,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5元。
八、考試大綱
2024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生態環境部網站公布為準。
附件:1.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
2.關于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有關問題的解釋
東營市人事考試中心
2024年3月20日
附件2
關于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有關問題的解釋
一、免試條件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或“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兩個條件之一的,可以免試兩個科目。此條所指“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或“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的核定時間均為“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
二、工作年限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工作年限為報考人員自參加工作之日起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時間的總和,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具體范圍為:從事規劃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審查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技術評估工作、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編制工作,以及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工作,包括教學、科研、審批、環境管理、技術咨詢、環境檢測等。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相關人員在上述崗位工作的年限可視為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年限。
考生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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