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青海2024年社會工作者考試時間定于6月15、16日,報名時間為4月7日9時-4月17日18時,網上資格審核時間為4月7日9時-4月18日18時,網上繳費時間為 4月7日9時-4月19日24時,準考證打印時間為6月11日9時-6月14日24時,報名網站是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考前實際居住地選擇相應考區。
↓對考試有疑惑?掃碼即刻開啟免費報考答疑↓
關于2024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4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4〕1號),2024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于6月15日、16日舉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 科目 | |
6月15日 | 14:00—16:00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6月16日 | 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
14:00—16:00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14:00—16:30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
14:00—17:00 |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報名安排和流程
報考考試名稱 | 2024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
1.發布報名公告 | 4月2日 |
2.網上提交信息 | 4月7日9時-4月17日18時 |
3.網上資格審核 | 4月7日9時-4月18日18時 (上班時間進行審核) |
4.網上繳費 | 4月7日9時-4月19日24時 (繳費成功后不可修改信息) |
5.準考證打印 | 6月11日9時-6月14日24時 |
6.考試 | 6月15、16日 |
7.成績發布 | 8月上旬(僅為預計時間) |
8.資格復核 | 成績發布后30日內(僅為預計時間) |
9.領取證書 | 資格復核后30日內(僅為預計時間) |
三、報考條件
1.《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第十一條: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包括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四)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第十二條: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五)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2.《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2號)第十二條: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四、告知承諾制相關要求
2024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實行報考人員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詳見附件1),無論是否選擇告知承諾制,我們都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對報考人員報名資格進行核查。我們鼓勵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報名,對于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同時接受全程監管。根據告知承諾制要求,報考人員需承諾填報的信息(包括個人聯系方式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樣本見附件2)。對所有報考人員將實施全程社會監督和加強全面管理;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將通過考后資格復核等方式進行復核,并由考試行業主管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
若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一)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二)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四)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報名操作流程
(一)考務流程
(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總流程:注冊→完善賬號信息→填寫報考信息→信息確認→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報名成功)
1.注冊:訪問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qhpta.com)“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網上注冊需填報用戶基本信息:用戶名、密碼、真實姓名、證件類型(身份證、社保卡、護照等)、證件號碼、照片、郵箱、電話。報考人員需牢記用戶名及密碼,并確保身份證號、姓名、郵箱和手機信息完整準確。
2.完善賬號信息:首先上傳經“照片審核工具”處理的本人半年內白底證件照片(下載地址請點此鏈接)所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資格證書。系統彈出照片上傳成功的提示后,進入個人中心進行數據完善,依次完成“個人基本信息維護”、“學歷信息維護”、“學位信息維護”、“工作經歷維護”、“聯系方式及密保問題維護”等,待到“賬號信息完整度”為100%時才可進入考試報名。
注意:核查未通過或者需現場核查的學歷或學位不會影響后續報名,可先進行報考信息填寫,在資格核查時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即可。“未核查”、“需要現場核查”、“核查不通過”并且未在考試內使用的學歷或學位信息可以自行刪除。
3.填寫報考信息:選擇相應的報考考試進入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并核對報名信息(務必保證姓名、身份證號、報考級別、報考專業及科目信息準確。報考全科時,輸入學歷和專業工作年限應符合報考條件要求;報免試科目時,必須滿足專業職務、學歷和工作年限要求)。報考人員自愿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僅有一次撤回承諾的機會,撤回承諾后將進行網上上傳材料然后等待核查;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將直接進行網上上傳材料然后等待核查(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本次考試設置“省外考生考區”、“西寧市考區”、“海東市考區”、“海北州考區”、“海南州考區”、“海西州考區”六個考區,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考前實際居住地選擇相應考區,原則上省外來(返)青的考生選擇“省外考生考區”,居住地在黃南州的考生選擇“海東市考區”,果洛州、玉樹州的考生選擇“海南州考區”。
4.信息確認:報考人員在保存報名信息并簽署告知承諾書后,一定要進行信息確認步驟,否則不會進入資格審查項。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5.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的可直接繳費。(已經作出承諾的;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報考人員可免于核查。)
系統沒有自動核查通過的報考人員,將進行網上上傳證明材料步驟:
(1)人員范圍及上傳材料:
①不適用/不使用/撤回承諾的: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的證明
②不能自動核查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③核查不通過的: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④報考級別為社會工作師且高中或者中專學歷的:初級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
⑤報考級別為高級社會工作師的:中級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人員問答欄目內容。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請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
(2)關于上傳材料的說明:上傳證明材料時請仔細確認材料是否正確,顯示是否清晰,以免影響報名結果。
6.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審核通過后,須網上繳費確認,繳費成功后報名信息不可更改,請報考人員務必在繳費前確認個人報名信息。沒有繳費或繳費不成功的報考人員視為報名失敗。
7.報名成功:在繳費時間截止前繳費成功的視為報名成功。
更多報名細節操作請參照《報名操作手冊》,詳見附件。
六、資格復核
2024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成績將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待成績公布后,我中心會同有關行業部門、協會學會等單位將對本年度成績合格擬取得合格證書人員(含單獨劃線地區)進行考后報名資格的復核工作,請及時關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發布的相關公告,按時進行復核,逾期將影響證書發放。
七、關于“單獨劃線地區”相關事項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單獨劃定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25號)要求,報考青海考區且現工作地在海北州、海南州、黃南州、玉樹州、果洛州、海西州的考生算做“單獨劃線地區”考生。“單獨劃線地區”合格分數線公布后,中心將根據考生在報考時填報的工作地提取單獨劃線合格人員名單,請符合“單獨劃線地區”的考生在報考時務必將工作地及工作所在地填寫正確。同時請單獨劃線合格人員隨時關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考后復核公告,按時完成考后復核,逾期未復核將影響合格證書發放。
八、監督監管
人事考試機構或業務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開展核查和日常監管。考試成績發布后,人事考試機構將在網站上對相關全科成績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集中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一)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的,資格證書無效。
(二)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人事考試機構或業務主管部門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九、其他事項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2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高級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
(二)根據《關于單獨劃定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25 號)有關規定,使用單獨劃線中級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級別“社會工作師”)申報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只可在證書標注有效區域所在的省(區、市)報名參加考試。
(三)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和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
對于選擇“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包括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報考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請進行如下操作:應屆畢業生的證書編號填“無”,畢業時間填“202401”,其他信息如實填寫。
(四)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主動聯系我中心,申請使用專用考場。
(五)“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為主觀題科目,請考生在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試卷采用“變換卷”技術。請考生在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填涂‘試卷代碼’,‘試卷代碼’填涂錯誤或未填涂,考試成績為‘0’分。
(六)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
(七)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八)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九)考生在考試期間,要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代替考試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十、咨詢電話
資格審核電話(中共青海省委社會工作部四處):0971-8487978(上班時間接聽)
技術支持(省人事考試中心):0971-962121(上班時間接聽)
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4年4月2日
附件1: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
附件2:《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式樣)
附件3:報名操作手冊
附件4:申請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操作流程
原文:
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a74d7f81f5585affae716ac646faedee.shtml
相關推薦:
【報考】 新手報考指南 報考條件解讀 社工報考流程解讀>>
【干貨】 近六年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 初級考點 中級考點
【助考】 免費領取新人大禮包 優質好課助力您高效備考!
社會工作師新人好禮,不容錯過! 【 專屬優惠券 & 備考資料包 一鍵領取>>】
更多報名相關問題,請關注中大網校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網>>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