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為做好2024年上半年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上海市〈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和《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及《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認定條件及申請流程告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一)申請對象
1.本市戶籍社會人員(在職、待業人員)。
2.持有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社會人員(在職、待業人員)。
注:持有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是指2013年6月30日前辦理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人才引進類居住證(證件編號為CW9開頭)或2013年7月1日后辦理的,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臨時居住證或居住證正在登記辦理中不可以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本專科生、應屆畢業研究生、在讀研究生、在讀專升本學生(含戶籍未遷至本市,但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讀的外省市生源學生以及在畢業學校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
4.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本專科生、應屆畢業研究生、在讀研究生、在讀專升本學生(含在畢業學校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
5.駐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6.持有本市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
7.在本市工作或在本市就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升本、研究生),持有相關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持有證書編號第5、6位為“31”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港澳臺居民。
注:①本公告申請對象為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獲得中小學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或在畢業學校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
②上海市居住證申領查詢網址為: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
③以上人員年齡均要求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遵紀守法
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學歷規定
應當具備《教師法》及《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的相應學歷。具體如下:
1.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2.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3.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普通話水平
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80分)及以上標準。
注:①普通話證書目前不設有效期,國家普通話證書全國通用,但部分證書上標注了證書有效期的,以標注時效為準。
②本市普通話水平測試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地址為:上海市楊浦區民星路465號,咨詢電話:35367070,962066。
(五)考試要求
應當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獲得中小學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合格證在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可在“中國教育考試網”:ntce.neea.edu.cn下載)或在畢業學校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
(六)健康狀況
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中心體檢合格(當期體檢報告僅限當期認定工作有效)。《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規定》詳見附件2。
申請人在教師資格認定任何環節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自發現之日起5年內不得在本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教師資格申請流程
2024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有關流程如下:
(一)認定信息填報
請2024年4月25日-6月20日登錄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網通辦(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根據認定機構認定權限,選擇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或各區教育局,搜索教師資格,從“立即辦理”入口進行申報,網報時間到期,本市報名端口將自動關閉。
參考圖示(點擊查看圖示):
圖示1:(注冊并登錄一網通辦平臺)
圖示2:(搜索教師資格認定)
圖示3(初中、小學、幼兒園請先選擇受理區后在跳轉頁面點擊立即辦理;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直接點擊立即辦理):
圖示4:(點擊【認定信息填報】)
圖示5:(注冊并登錄教育部平臺后將自動跳轉至教師資格認定)
報名注意事項:
1.請申請人點擊【認定信息填報】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必須在2024年4月25日-6月20日期間完成,持2024年獲得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申請人,請于2024年6月1日-6月20日進行網上認定信息填報。)
2.選擇確認點:
(1)申請人填寫信息時,應根據系統提示的“確認范圍”自行選擇確認點。根據“確認范圍”不同,上海市16個區均設有初中及以下-**區受理點(應屆畢業生)、初中及以下-**區受理點(社會人員)、高中及中職-**區受理點(應屆畢業生)、高中及中職-**區受理點(社會人員)四個確認點。各受理點根據任教學段和是否應屆畢業生嚴格劃分確認范圍,申請人請根據個人實際情況選擇確認點,提交后申請人將無法在系統中自行修改確認點。確認點選錯將無法正常受理。
注:①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在校最后一學期的在讀專升本學生,必須提供專科學歷證書申請;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在校最后一學期的在讀研究生,必須提供本科學歷證書申請。兩者在報名系統中填寫個人信息時,下圖中選項必須選擇“非應屆在讀研究生或專升本學生”,確認點必須選擇“社會人員”確認點。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最后一學期的應屆畢業本專科生、應屆畢業研究生,已獲得學歷證書的申請人在報名系統中填寫個人信息時,下圖中選項必須選擇“非在讀人員”,確認點必須選擇“應屆畢業生”確認點。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最后一學期的應屆畢業本專科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申請人在報名系統中填寫個人信息時,下圖中選項必須選擇“在讀應屆畢業生”,確認點必須選擇“應屆畢業生”確認點。
(2)已經完成體檢的申請人,不得修改確認點。未完成體檢的申請人若確需修改確認點的,請撥打報名咨詢電話:62523036、62520020(電話接待時間:法定工作日9:00-11:00,13:30-16:00)進行預約。預約完成后,申請人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根據預約的時間前往延安西路900號415室修改。修改確認點截止日期為2024年6月23日。
3.個人承諾書:申請人點擊進入【認定信息填報】,在網頁端點擊“個人承諾書”圖標,使用手機瀏覽器、微信、支付寶或其他掃碼工具掃描頁面中彈出的二維碼,并在手機端手寫簽名(必須使用正楷)。提交簽名后,點擊網頁端的“已提交”按鈕,查看簽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點擊合成后的圖片,重新獲取二維碼。
4.選擇考試形式:上海僅受理“國家統一考試”和“免試認定改革人員”兩種形式。
注:①“國家統一考試”是指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獲得《中小學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②“免試認定改革人員”是指在畢業學校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須進行在線核驗,不能成功調取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信息完成在線核驗的,請按照系統提示要求上傳照片,并在現場確認時提供相應證書的原件。
6.學歷證書須進行在線核驗,不能成功調取學歷信息完成在線核驗的,請按照系統提示要求上傳照片,并在現場確認時提供相應證書的原件(申請人每年只能進行2次學歷證書在線核驗,請申請人在填寫學歷證書信息時慎重填寫,仔細核對后再提交信息,以免學歷信息核驗失敗)。
7.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信息核驗確認書:下載《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信息核驗確認書》并按照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信息核驗確認書中的說明及系統提示進行操作。《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信息核驗確認書》簽名部分必須本人正楷書寫,不得以截圖粘貼形式完成簽名。
8.網上申請“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信息”不得隨意修改,請申請人慎重填寫申請信息。
9.申請人須保證提交的個人信息或證件真實、準確,申請人將承擔由于信息或證件不真實、不準確、隱瞞、偽造和個人疏漏所導致的一切后果。
10.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份教師資格證書,成功申領后的當年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11.申請人在全國范圍內針對相同學段相同學科只能申請一份教師資格證書。
(二)上傳預約查詢
申請人完成【認定信息填報】一個工作日后,點擊【上傳預約查詢】進行如下操作:
1.資料上傳:請根據系統提示要求進行上傳。
2.預約體檢:申請人請根據系統顯示的可預約日期自行預約,并打印帶有條形碼和個人信息以及照片的《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預約體檢及打印《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必須在2024年6月25日12:00前完成。
3.體檢:
(1)申請人本人根據《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上的預約時間、地點自行到指定醫院體檢中心完成體檢(體檢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26日)。體檢各項檢查內容,要求在指定的醫院體檢中心進行,不得自行前往門診、急診或者其他醫院進行檢查。體檢相關情況由體檢醫院負責解釋。
(2)體檢結束10個工作日后,申請人可登錄報名申請的網站查詢體檢結果。
(3)醫院作出體檢結論之前,申請人不得擅自將《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帶離醫院。體檢結果將由指定醫院體檢中心直接轉送至認定機構,不需本人領取。
(4)請申請人保留體檢發票,便于查詢。
(5)本網站其他頁面或其他網站展示的空白樣張無效。
4.網上審核:
(1)網上初審:
初審截止時間:2024年7月2日。
所有申請人在截止時間前自行登錄【上傳預約查詢】頁面查詢初審結果。
初審結果說明如下:
l 頁面顯示“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本次認定體檢合格、資料符合要求,等待郵寄領證或自行領證。
l 頁面顯示“體檢合格、上傳資料齊全,數據比對未通過,須現場確認”的申請人,本次認定體檢合格、上傳資料齊全,但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學歷證書等各項材料未能全部在線核驗通過,必須現場確認核驗原件。
l 頁面顯示“初審不通過”的申請人,若系統反饋信息為體檢不合格,申請人必須在2024年7月9日前確認是否體檢并與體檢醫院核查體檢結果;若系統反饋信息為上傳資料不符合要求,申請人必須在2024年7月5日前參照本公告“二-(三)資料上傳及現場確認攜帶材料要求說明”中的要求重新上傳資料。
(2)網上復審:
復審截止時間:2024年7月9日。
所有初審不通過的申請人可在復審截止時間之后登錄【上傳預約查詢】頁面查詢審核結果。
注:①上述“1.資料上傳、2.預約體檢、3.體檢等各環節操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網上初審不予通過。
②截止2024年7月9日體檢不合格且復查結果仍未確定的,體檢結果為不合格。
③未按時重新上傳資料,或重新上傳的資料仍不全或不符合認定要求的,網上復審不予通過。重新上傳資料截止時間:2024年7月5日。
④未能在2024年7月5日前按時獲得學歷證并上傳學歷證書的申請人,若能在2024年7月6日-14日期間獲得學歷證書,請自行在2024年7月14日前點擊【上傳預約查詢】根據系統顯示的可預約日期自行預約現場確認。預約現場確認后,請根據預約的時間、地點,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出示隨申辦電子證照“亮證”),同時根據本公告中“二-(三)資料上傳及現場確認攜帶材料要求說明”準備相應的未在線核驗通過材料原件,在現場確認時提交核驗。截止至2024年7月15日當日未能獲得學歷證且完成現場確認的,本次教師資格認定不成功。
⑤復審截止后,【上傳預約查詢】頁面顯示仍為“審核不通過”的申請人本次教師資格認定不成功。
5.預約現場確認:頁面顯示“體檢合格、上傳資料齊全,數據比對未通過,須現場確認”的申請人,根據系統顯示的可預約日期自行預約現場確認。預約完成后,自行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通知及確認材料清單》。預約現場確認必須在2024年7月14日前完成。
6.現場確認:申請人預約現場確認后,請根據預約的時間、地點,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出示隨申辦電子證照“亮證”),同時根據本公告中“二-(三)資料上傳及現場確認攜帶材料要求說明”準備相應的未在線核驗通過材料原件,在現場確認時提交核驗(現場確認全市統一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15日)。現場確認完成后,申請人將獲得由受理機構出具的《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預審)回執》。
注:上述“1.資料上傳、2.預約體檢、3.體檢、4.預約現場確認、5.現場確認”等各環節操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現場不予確認。
7.查詢認定結果及領證事宜
對于符合發證條件的申請人,各級認定機構將及時更新認定結果,并分兩批次發放證書。申請人可適時登錄個人信息頁查詢認定結果,并于相應時間段內在【上傳預約查詢】頁面在線選擇郵寄證書(在線填寫通訊地址)或自行領證(在線預約領證)。
第一批發證安排:截至6月14日材料齊備且信息頁顯示“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可在6月15日-20日間選擇并登記領證信息。證書將于6月底前發放完成。符合第一批發證的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間登記領證信息的,順延至第二批發證。
第二批發證安排:其余申請人認定結果可于7月25日起查詢,并可在7月25日-27日間選擇并登記領證信息。證書將于7月底前發放完成。逾期未登記領證信息的,請自行電話聯系認定機構,協商領證事宜。
所有“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將獲得《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三)資料上傳及現場確認所需材料要求說明
詳見附件3。
現場確認時,所需材料未按要求上傳或攜帶的,不予受理。
三、關于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
申請人在全市范圍內可就近選擇認定機構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中如有疑問請優先查看相關政策問答(詳見附件4),仍存在疑慮請撥打所選認定受理機構的聯系電話進行咨詢。上海市各級認定機構地址和聯系電話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各省份認定工作聯系方式。
附件:
1.上海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流程圖
2.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規定(試行)
3.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資料上傳及現場確認提供材料要求說明
4.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與申請流程相關政策問答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2024年4月7日
來源: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7125447839103.html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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