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陜西2024年審計師報名時間是5月13日至23日17:00,繳費時間是5月13日至25日17:00止,準考證打印時間是考試前7日內,考試時間是9月28日。
不會報名?不知道在哪里報名?不會注冊報名網站?報考條件有疑問?報名遇到問題?可以聯系中大網校審計師助教老師獲得幫助:
↓↓↓ 掃描下方二維碼添加助教老師 ↓↓↓
關于陜西省202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根據審計署印發的《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24〕1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202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請報考人員根據告知承諾制要求,如實承諾報考。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屬地管理的有關規定,現工作地或居住地在陜西境內的人員可報名在陜西省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承諾填寫的報考信息屬實后,考試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初、中級資格考試
9月28日 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高級資格考試
9月28日 9:00--12:00 高級審計實務
考試地點統一設在西安。
三、報名條件
初、中、高級資格考試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關于深化審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84號)的規定以及《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24〕1號)的要求實施(詳見附件)。
四、報名時間及流程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限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按照要求進行網上注冊、報名、繳費。
(一)報名工作各時間點
注冊報名時間:5月13日至23日17:00;
網上核查時間:5月13日至24日17:00(節假日除外);
網上繳費時間:5月13日至25日17:00止。
(二)網上注冊
報考人員應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在規定的時限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首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報考人員須先進行網上注冊,填報個人身份信息、上傳經照片審核工具處理的本人半年內白底證件照片。
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結果分別為“核查通過”、“無法核查”和“核查不通過”。
1.核查結果為“核查通過”的人員,即可進入報名環節。
2.核查結果為“無法核查”和“核查不通過”的人員,須在進入報名環節后,按照系統提示上傳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獲取的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等相關材料。
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如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截止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可以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完成報名,事后補充提交本人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
(三)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報名事項。報考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或者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繳費確認后不可修改。
1.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人員
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按照報名系統提示完成報名。
報考級別為免試一科的人員,須上傳符合報名條件要求的審計碩士專業學位證書原件彩色圖片,經網絡人工核查通過后,按照報名系統提示完成報名。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人員,經網絡人工核查通過后,按照報名系統提示完成報名。
逾期未完成報名流程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四)資格核查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資格核查,不設置現場資格核查,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服務平臺查看核查狀態,網上核查工作由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相關規定和要求由其負責解釋。
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將通過現場核查、協助核查等方式,進行全程資格核查。對資格核查不通過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員,將作出報名無效或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該項考試成績發布后進行考后資格復核,如果存在報名資格存疑人員,將通過電話通知或者發送短信的方式告知其提供補充材料,未接到通知人員不需要提供補充資料。復核結束后將公示符合發證資格的人員名單,請保持報名留存手機號暢通并持續關注陜西人事考試網及微信公眾號發布的相關信息。
(五)網上繳費確認
報考人員繳費確認工作統一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報考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繳費確認后的報名信息原則上不可更改。若確需更改的,需本人攜帶身份證到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申請刪除原報考信息后,重新報名、繳費,不退還原繳納費用。
未在規定時限內繳費確認者,報名無效,視為報考人員放棄本次考試。
(六)收費標準
根據《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部分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陜人社函〔2018〕408號)規定,審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52元,高級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的標準收取考務費。
需要開具發票的報考人員,請于本年度考試開考前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發票郵寄欄目填寫開票申請,獲取發票。
(七)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考試前7日內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八)證書發放
電子證書: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文件規定和要求,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證書查驗欄目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
五、有關事項說明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均為2科:《審計相關基礎知識》《審計理論與實務》,題型為客觀題。
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1科:《高級審計實務》,題型為主觀題。
初、中、高級資格考試方式均為閉卷筆答。初、中級資格考試實行成績滾動管理,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試人員須通過高級資格考試,方可取得高級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二)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聯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機號碼、電子郵箱、詳細通信地址等),將作為本考試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通知、告知、處理決定等)經本人確認可收悉的送達地址。相關文書發送至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個人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修改聯系方式信息。
(三)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通過陜西人事考試網向省級人事考試機構提出成績復查申請。
(四)考試結束后,將根據違紀事實,在陜西省人事考試網發布該項考試違紀情況公告,請應試人員及時查看,并請社會進行監督。
(五)使用審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確定的2024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統一公布在審計署官方網站(www.audit.gov.cn)“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
(六)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是官方網絡報名平臺,陜西人事考試網(www.sxrsks.cn)是官方公告發布平臺。同時,請廣大應試人員關注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公眾微信號sxrskswx,及時獲取考試和領證資訊。
考務咨詢電話:029-85717700
接聽時間:8:30-11:30,14:00-17:30 節假日除外
附件: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4年5月7日
附件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審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符合初、中、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即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高中畢業,取得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雙學士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6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二、應屆畢業生報名考試
應屆畢業生可以憑所在院校開具的應屆畢業證明作為符合相應學歷條件,報名參加當年度初、中、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合格人員領取證書時應補充提交學歷學位證書信息等。
三、持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報名考試
根據《關于單獨劃定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25號)中“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在相應省(區、市)的單獨劃線地區有效”等規定,使用審計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申報高一級審計職業資格考試的,只可在證書標注的有效區域所在的省(區、市)報名參加考試。
四、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報名考試
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在內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報名。
五、其他職稱、職業資格人員報名考試
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可以直接對應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合格證書、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在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時滿足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規定的學歷和年限條件,可以直接對應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取得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中級職稱,可以視同具備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根據有關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資格規定,相關職業資格可對應的會計、經濟、統計、工程中級職稱如下:
序號 |
職業資格名稱 |
資格類別 |
對應職稱 |
1 |
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會計師(中級) |
2 |
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3 |
房地產估價師 |
準入類 |
經濟師(中級) |
4 |
咨詢工程師(投資)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5 |
不動產登記代理人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6 |
房地產經紀人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7 |
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8 |
精算師(準精算師)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9 |
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統計師(中級) |
10 |
注冊城鄉規劃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1 |
注冊測繪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2 |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3 |
一級注冊建筑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4 |
監理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5 |
一級建造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6 |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 (分級注冊的應為一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7 |
注冊驗船師(A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8 |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9 |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20 |
一級注冊計量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21 |
中級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2 |
中級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3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4 |
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5 |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6 |
設備監理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7 |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Ⅲ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具備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以上資格,在審計相關工作崗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可以視作符合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六、免考條件和程序
獲得審計碩士專業學位人員按照規定條件報名參加初級或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以免試《審計相關基礎知識》科目,僅參加《審計理論與實務》科目考試。
我國審計碩士專業學位于2011年設立,《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規定審計專業學位類別代碼為1257(2011—2022年期間專業學位類別代碼為025700),學位證書顯示的授予學位為“審計碩士”。獲得過審計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的研究生培養單位名單如下:
序號 |
培養單位 |
備注 |
1 |
北京大學 |
|
2 |
北京交通大學 |
|
3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
4 |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
|
5 |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 |
|
6 |
中央財經大學 |
|
7 |
中國政法大學 |
|
8 |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
|
9 |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 |
|
10 |
天津財經大學 |
|
11 |
河北經貿大學 |
|
12 |
河北大學 |
|
13 |
山西財經大學 |
|
14 |
內蒙古財經大學 |
|
15 |
遼寧大學 |
|
16 |
東北財經大學 |
|
17 |
渤海大學 |
|
18 |
吉林財經大學 |
|
19 |
哈爾濱商業大學 |
|
20 |
上海交通大學 |
|
21 |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
|
22 |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
|
23 |
上海政法學院 |
|
24 |
南京大學 |
|
25 |
南京審計大學 |
|
26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
|
27 |
南京財經大學 |
|
28 |
浙江工商大學 |
|
29 |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
|
30 |
浙江財經大學 |
|
31 |
安徽財經大學 |
|
32 |
廈門大學 |
|
33 |
廈門國家會計學院 |
|
34 |
江西財經大學 |
|
35 |
山東大學 |
|
36 |
山東財經大學 |
|
37 |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
|
38 |
中原工學院 |
|
39 |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 |
|
40 |
武漢大學 |
|
41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
42 |
湖南工商大學 |
|
43 |
暨南大學 |
|
44 |
中山大學 |
|
45 |
廣東財經大學 |
|
46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
47 |
陸軍勤務學院 |
|
48 |
西南政法大學 |
|
49 |
重慶理工大學 |
|
50 |
重慶工商大學 |
|
51 |
四川大學 |
|
52 |
西南財經大學 |
|
53 |
四川師范大學 |
|
54 |
四川外國語大學 |
|
55 |
云南大學 |
|
56 |
云南財經大學 |
|
57 |
西京學院 |
|
58 |
西北政法大學 |
|
59 |
西安財經大學 |
|
60 |
蘭州財經大學 |
|
61 |
新疆財經大學 |
|
62 |
石河子大學 |
|
63 |
云南師范大學 |
|
64 |
吉林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65 |
中國海洋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66 |
華中科技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67 |
西安理工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68 |
中國人民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69 |
南開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70 |
湖南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備注:已撤銷授權點的院校在獲批期間存在審計碩士專業學位畢業生的,該畢業生具備《審計相關基礎知識》科目免考資格。
七、從事審計相關工作界定
在審計及相關合規、稽核、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崗位工作,或者在會計、經濟、統計、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崗位工作且有相關審計實踐經驗的,可以視同從事審計相關工作。
八、工作年限計算
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前后的審計相關工作年限合并計算,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的12月31日。
來源:陜西人事考試網
【報考】 新手報考指南 報考條件解讀
【干貨】 2024年審計師考試學霸必備實戰包
【助考】 2024審計師考試優質好課助力沖關
考生想了解更多2024初、中、高級審計師考試報名時間、報考條件、報名流程等資訊,可以聯系中大網校審計師助教老師獲得幫助:
↓↓↓ 掃描下方二維碼添加助教老師 ↓↓↓
審計師新人好禮,不容錯過!
【 專屬優惠券& 新人0元暢學 & 備考資料包一鍵領取>>】
更多2024審計師考試資訊,請關注中大網校審計師考試網>>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