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2024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時間為9月7日-8日,上海2024年注冊城鄉規劃師報名時間為6月13日10:00 -6月19日16:00,報名官網為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核查時間為6月13日10:00 -6月20日16:00,抽查復核時間為6月21日 -6月22日,繳費確認時間為6月23日10:00 -6月25日16: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9月4日10:00 -9月6日16:00。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在本市相關單位工作且近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截至報名結束前一個月)、或報名時本市社會保險處于正常繳費狀態,并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在本市報名參加考試。
滬人考〔2024〕21號
關于做好上海市2024年度全國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4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4〕1號)安排,結合本市實際,現將上海市2024年度全國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務工作安排
考務事項 | 時間安排 | 相關內容 |
考試報名 | 2024年6月13日10:00 -6月19日16:00 |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網上報名。 報考條件詳見:三、報考要求 報名流程詳見:四、報考事項 |
資格核查 | 2024年6月13日10:00 -6月20日16:00 |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需接受在線資格核查(自動或人工)。詳見:四、(五)資格核查 |
抽查復核 | 2024年6月21日 -6月22日 |
報考資格存在問題的人員將被設置為“核查不通過”,對抽查復核結果有疑問的報考人員應于核對確認期間聯系報名點咨詢,逾期視作報名不成功。 |
繳費確認 | 2024年6月23日10:00 -6月25日16:00 |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完成網上繳費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詳見:四、(六)繳費確認 考試不設補報名或補繳費環節,請報考人員嚴格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完成報名和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 |
準考證打印 | 2024年9月4日10:00 -9月6日16:00 |
報名成功的人員應按時下載并打印紙質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 |
參加考試 | 2024年9月7日 -9月8日 |
考生應帶齊相關證件和考試用品,按照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準時安全赴考,考試期間須遵守考場規則,誠信參加考試。 考試科目和具體時間等內容詳見:二、考試設置 |
成績查詢 | 2024年11月 |
考生可通過報名網站進行成績查詢。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 |
證書領取 | 一般為考試成績發布后 三個月左右 |
考生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證書”欄目查詢證書辦理進度。 紙質證書領取時間可關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領證通知欄。 |
詳見考務工作流程圖(附件) |
報名咨詢核查點(以下簡稱報名點)聯系方式:
上海市城市規劃行業協會(徐匯區南丹東路25號)
報名點代碼:6060
咨詢電話:64271866-329、366
報名點提供考試資格核查和報名咨詢服務(報名期間和繳費期間每天9:30-11:30,13:30-16:00,不含資格抽查復核期間),非考試地點。
網上繳費咨詢電話:95070
二、考試設置
(一)考試大綱(點擊查看)
2024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沿用《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4版)和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關于增補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內容的函》(自然資空間規劃函〔2020〕190號)中附件所列內容。
(二)考試科目時間安排
(三)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報考要求
(一)報考對象
1.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在本市相關單位工作且近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截至報名結束前一個月)、或報名時本市社會保險處于正常繳費狀態,并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在本市報名參加考試。
2.根據國家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境外人員可以在內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報名參加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
境外人員在報考時,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香港、澳門特區護照/身份證明、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護照)、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以及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二)報名條件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及〈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6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2.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3.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4.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6.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專業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注意:(1)在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與《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八條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等同。
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或“城市規劃與設計”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相應學位,與《規定》第八條的“城鄉規劃”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相應學位等同。
(2)《規定》第八條的“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和“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建筑學專業學位設置方案》,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建筑學專業相應層次的專業學位,包括“建筑學學士”和“建筑學碩士”兩個層次,不包括建筑學專業的工學學士學位、工學碩士學位以及“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的工程碩士學位。
“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
(三)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并符合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和《城鄉規劃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鄉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此類人員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報考級別為“免二科”。
2.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和《城鄉規劃實務》3個科目的考試。此類人員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報考級別為“免一科”。
(四)報考條件補充說明
1.學歷學位要求
報名條件中的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或學位,包括參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學位等,報考人員應完成學業并獲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肄業證書、結業證書除外)。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報名系統在線自動核驗的,須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完成驗證/認證。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院校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因按有關機構規定,學歷學位認證需要一定辦理時間,請有參考意向的相關人員提前合理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
2.工作年限計算
報考條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正式參加工作之日起累計從事相關工作年限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
3.關于專業評估(認證)
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院校名單和通過時間以主管部門公布的相關信息為準。根據相關規定,畢業證書上的學校名稱和專業名稱須與名單保持完全一致,且畢業時間在評估有效期內的方可作為通過評估對待;學校名稱或專業名稱不一致的、尚未開展評估的、畢業時間在評估有效期外的,均按未通過評估對待。
四、報考事項
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在線資格核查、網上繳費的方式,報名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
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詳情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查詢了解。報考人員報考時需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條件專欄中本考試報考條件。
(一)注冊賬號
考生須提前完成用戶注冊。注冊時應確保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手機號碼輸入準確,并牢記用戶名和密碼。
以往已在該報名系統注冊的考生無需重新注冊,報考前應提前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特別注意:考生注冊時必須登記本人日常使用的手機號并保持手機暢通,隨時關注主管部門或考試機構發送的短信通知(由于短信通知可能被手機系統攔截,請注意查看是否有被攔截的考試相關信息)、及時接聽來電,當本人手機號碼發生變更時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更新手機號碼。如因手機號碼錯誤、未及時關注短信或來電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信息維護
考生注冊后應盡快完成信息維護(上傳照片、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學歷/學位、工作經歷、聯系方式等),“賬號信息完整度”為100%時才可進入考試報名。
考生應下載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驗證系統,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一經上傳確認,不得更換。已在報名系統注冊過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考生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自動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時后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核查結果,并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名(核查結果是否通過不影響考試報名)。建議考生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信息提交,未注冊或未完成核查的,無法進行考試報名。
(三)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時間為2024年6月13日10:00-6月19日16:00,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
完成賬號注冊、信息維護以及在線自動核驗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名,完成報名信息填報的考生須及時點擊“保存”,并自行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
選擇辦理方式后應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資料并點擊“報名確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按要求上傳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等材料,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報考人員須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相應證書等材料。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撤回承諾申請的報考人員除以上資料外還須上傳工作經歷證明。
為加強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如果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須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www.cpta.com.cn/question.html)“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自動核驗怎么辦”“如何申請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等相關內容。
考生務必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正確選擇報考級別和考試科目,因報考條件不符或錯誤選報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成績無效等后果的,責任自負。
(四)告知承諾
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的報考人員應承諾本人已知曉證明事項名稱、設定依據、證明內容和材料、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利與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承諾方式及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收處理。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對已作出承諾的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原則上無需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人工核查。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報名成功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五)資格核查(全部在線進行)
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及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進行條件判斷和在線核查,并根據不同的情況提示考生進行相應的操作。系統自動核查通過的人員無需人工核查。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的、撤回承諾申請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級別為“免一科”“免二科”的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人工核查(在線上傳資料,無需前往現場)。人工核查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20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報名確認”24小時后,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在“當前報考狀態”中查詢核查結果。如超過48小時未完成或未通過核查,或報名過程中有疑問,請考生及時聯系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報名點。
考試機構將于2024年6月21日-6月22日進行報考資格抽查復核,并將抽查復核中發現問題的人員設置為“核查不通過”。所有完成報名確認的考生應于2024年6月23日10:00重新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核查狀態,對人工核查或抽查復核結果有疑問的人員應于繳費確認截止前聯系報名點咨詢,逾期視作報名不成功。
(六)繳費確認
繳費確認時間為2024年6月25日10:00-6月27日16:00,已進入網上交費流程的考生應及時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繳費平臺支持的,已經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或電子掃碼支付工具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咨詢電話:95070。
考生繳費后應再次查詢本人報考信息和繳費狀態(網上繳費信息和銀行卡扣款信息),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特別注意報考級別和科目務必準確)、繳費成功,并下載報名表備用。由于網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后,但一般不會超過24小時,請考生不要急于重復支付劃款,同時建議考生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
本次考試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目50元。考生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考生可于證書發放期間憑準考證或成績單聯系報名點領取考試費用收據,逾期視為放棄領取。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加考試注意事項
1.考生應仔細核對準考證個人信息并閱讀應試須知。準考證下載遇有問題或準考證信息有誤的,請及時與本人選擇的報名點聯系。
2.考試地點在全市范圍內隨機統籌安排,具體以準考證信息為準,請考生根據準考證上的考點安排提前規劃赴考時間及路線。
3.參加考試需攜帶黑色字跡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將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存儲、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
4.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題前須仔細閱讀試卷、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規范作答。
(二)監督管理及違紀處理
1.考試組織機構將對考試過程實行日常監管并接受社會監督。報考人員應積極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及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放棄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2.考生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提供或使用無線電設備等作弊器材;提供或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將按工作要求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答卷,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
5.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于考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違紀處理”欄目公示。
(三)資格證書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規定,2024年度全國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專用章”電子印章制發電子證書。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推行電子證書后,紙質證書仍按原方式制發。已制發的紙質證書遺失、損毀,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紙質證書領取時間一般為考試成績發布后三個月左右,屆時請關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領證通知。考生也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證書”欄目查詢證書辦理進度。
附件:考務工作流程圖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2024年6月7日
附件
來源: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kwap/202406/t20240607_1312105.shtml)
考生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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