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關于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
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新區組織人事部,文昌湖旅游度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及省屬以上駐淄有關單位:
現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中心、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6〕33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考試報名
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查、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考生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為www.cpta.com.cn。
二、資格審查
報考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的考生到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519室科教科(電話:2300171,地址:人民西路30號)辦理審核手續。報考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的考生到淄博市人事考試中心(張店區市府東一街15號108房間,電話:3169575)辦理審核、確認手續。請考生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于2016年7月7日至7月13日(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辦理審核、確認手續,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審核蓋章后的《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5.2010年(含)之后通過基礎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報名參加專業科目考試時,需出具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印制的《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原件及復印件1份;
2010年之前在外省通過基礎科目考試,擬轉到山東參加專業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需提交原考試所在省省級考試機構開具的《基礎科目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6. 養老保險手冊或者社保部門打印的近期繳費明細1份。
三、有關事項及要求
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責任自負。
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虛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12號令)嚴重違紀條款處理。
附件:《關于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6〕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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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