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16] 15號)的有關精神,現將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定于6月18日、19日舉行,考點設在省會石家莊。具體時間及科目如下:
6月18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9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二、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規定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五)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三、報名工作
2016年我省統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報名工作分以下幾個階段進行:
(一)網上報名:3月29日—4月13日17時30分,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http://zg.cpta.com.cn)或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在報名平臺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進行注冊并上傳照片,注冊完成后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最晚于4月13日18時前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將打印的報名表2份和學歷證(本科以上人員須提供學位證)、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交主管部門。
(二)現場資格審查:4月11日—13日,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高開區世紀大街23號,市政府綜合辦公樓217室)進行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和網上報名的信息確認工作。
1、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主管單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及證件:
①報考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
②身份證、學歷證(本科以上人員須提供學位證)原件及其復印件一式兩份。
2、報名表及有關證件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同時要有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員簽字。
(三)網上繳費: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后,報考人員于2016年4月18日17時30分之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即可完成網上報名(我市不再進行現場收費,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用于網上繳費)。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銀行卡所屬銀行網站平臺顯示繳費完成,但由于技術原因發生費用未到賬現象,從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4月18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系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且不宜進行二次重復繳費操作。已經進行網上繳費操作的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查看“繳費狀態”且最終繳費不成功導致報名失敗的,報考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四)準考證打印: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自6月10-16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四、考試收費及教材征訂
按照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筆試費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57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2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3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8元),報名費每人10元。
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
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
郵政編碼:100032
電話:010-58124839 58124840 58124841 58124842
五、考生須知
(一)1、報考人員有義務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判斷本人報考資格,條件符合方可報考。在考試開始前和考試結束后,市、省、國家逐級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過程中,因學歷造假、工作單位造假、學歷不合要求、所學專業不合要求、專業工作年限不夠等原因導致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取消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的,報考人員承擔對應責任。2、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以外的其他學歷不作為報考學歷依據。3、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實習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4、報考人員報考時需按有關要求提供報考材料,并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考試管理機構將予以沒收,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如報考人員不提供證件原件,或材料數量不足等,考試管理機構不予受理。5、填報工作單位時,應填寫報考人員全職全薪勞動關系所在的用人單位名稱,不得填寫兼職、掛靠單位名稱,且在兼職、掛靠單位工作年限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二)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主觀題)3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三)主觀題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取網絡閱卷,全國統一組織實施閱卷工作。考生應考時務必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客觀題科目考試在答題卡上作答。
(四)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五)我省職稱考試工作監督舉報電子信箱:hebzck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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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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