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5號)要求,取消6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其中:取消準入類職業資格5項,取消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56項。
各市(地、縣)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對已經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考試、鑒定和發證活動;對取消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實行執業準入控制,對已取得的職業資格是否繼續作為水平能力評價的依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各單位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督檢查,對違規開展相關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舉報電話:0451-87130391。
附件: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年1月25日
附件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43項,其中準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38項)
二、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18項,均為水平評價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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