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2014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豫會考辦[2014]1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市2014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報名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科目及時間
(一)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
考試科目: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考試時間:9月20日-9月24日(分批次)
(二)中級資格
考試科目: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考試時間:10月25日-10月26日
(三)高級資格
考試科目:高級會計實務
考試時間: 10月26日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一個考試年度內只能報名參加一次考試,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其兩次報考的姓名、身份證、檔案號必須一致)。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參加具有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方可獲得高級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
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完成以前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初級條件: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中級條件: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5、取得博士學位。
高級條件:依據《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全省范圍內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已取得會計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包括財政稅收專業經濟師、審計師),符合我省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條件或破格條件,從事會計或相關專業的在職人員,符合《河南省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豫人社職稱〔2011〕15號)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三、報名時間
全市考生統一報名時間: 4月7日-4月23日
現場確認審核時間: 4月9日-4月24日(正常工作日)
四、報名方式
考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會計行業管理網(http://www.acc.gov.cn)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近兩個月內免冠證件照)、打印報名表格,報名表需單位蓋章。報名注冊成功后,報考人員(原則上不接受委托報名)持單位蓋章的報名信息表,并攜帶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到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高級會計師報名審核在市財政局會計科進行)。審核確認后再辦理交費手續。
五、現場確認審核地點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采取會計從業資格證屬地管理原則。
市直:市財政局會計科(建安大道東段財政局308房間)
各縣(市、區):各縣(市、區)財政局會計股
六、準考證領取辦法
初級考生務必于2014年9月1日至15日登陸原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否則無法參加考試;中、高級資格考生于10月8日—18日持報名回執表和身份證到原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七、考務費標準
根據豫發改收費[2013]326號文件規定,初、中級考試考務費每科為40元(不含教材),高級會計師考試考務費為100元(不含教材)。
八、綱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新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綱。
報名咨詢電話:0374-2676371
關注: 考試用書征訂 2014年高級會計師論壇交流
(責任編輯: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