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參加2015年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增項)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請準備以下材料,按要求辦理合格證明。
1、準考證、身份證和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
2、如需代領證書,除攜帶上述材料外代辦人還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受理時間: 2016年5月19日——5月31日(節假日除外),逾期未辦理的考生可在每月的最后三個工作日補辦。
受理地點:江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一樓辦事大廳 ,咨詢電話: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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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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