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
2016年度注冊設備監理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大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2016年度注冊設備監理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商質檢總局,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注冊設備監理師資格考試《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設備監理合同管理》 和《質量、投資、進度控制》科目合格標準為84分(試卷滿分均為140分),《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標準為72分(試卷滿分為120分)。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參加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并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件要求逐項填寫,并于2016年12月10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試中心,附件數據作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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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