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考中心函〔2018〕19號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7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后復核提交資料預審的通知
廣州市報名點考生,市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2017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2018年2月28日公布,考生請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專欄”(http://www.cpta.com.cn)進行成績查詢。
為縮短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和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7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后復核預收表的通知》要求,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交表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各科目暫定合格標準均為72分(試卷滿分均為120分)。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和地點
網上報名時選擇“廣州市”報名點的全科成績上線考生,請于即日起至3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節假日除外),到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交資料復核。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印發<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6號)執行。報考對象為從事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一)報考全部科目(3科)考試條件(級別為考全科)
1. 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附件4)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 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附件4)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 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附件4)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 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附件4)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 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附件4)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 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按照規定,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二)免試部分科目考試條件(級別為免一科)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 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
2.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
四、考后復核提交材料清單
(一)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二)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附件1)。
(三)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附件2)。
(四)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五)符合免試部分科目考試條件第一款的考生還須提交2011年12月31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符合免試部分科目考試條件第二款的考生還須提交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五、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資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申辦資格證書;逾期提交資料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都將不予核發證書。
附件:
4.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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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