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新動向:
關于辦理2017年度經濟師、會計師(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測繪師、高級統計師合格證、高級審計師、統計(初、中級)、遺失補辦資格證書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
2017年度經濟師、會計師(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測繪師、高級統計師合格證、高級審計師、統計(初、中級)、遺失補辦資格證書已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我市,現將證書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辦理方式
各縣市區所屬考生按現工作單位所在地將有關材料報縣市區人社局,審核匯總后由縣市區人社局集中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
市直部門(單位)考生,將有關材料交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匯總后由單位人事部門集中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
二、提交材料
1、辦理人身份證;
2、報名時所持的證書原件(學歷證書、相應的資格證書原件),如有遺忘請查看當年報名文件。審核人員如對證書的真偽存疑,考生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3、經濟師、統計(初、中)級、會計(中級)資格證書需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一份;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測繪師需填寫《執(職)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一份,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并蓋章。登記表貼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寸一張。證書辦理人員提交登記表時,須填寫完整證書管理號,表格右上角空白處用鉛筆寫查詢的序號,便于查找證書。
遺失證書辦理需提交《補發專業技術(執、職業)資格證書登記表》,由所在單位蓋章。
高級統計師需提交《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一份》;高級審計師需提交《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一份》
4、主管部門統一辦證時需提交匯總表。(請嚴格按照附件進行填寫)。登記表、匯總表和領取證書應順序一致,以便查找核對。
三、逾期未領證書
為加強證書管理,確保證書發放安全,請考試合格尚未領取證書的考生于本通知規定日期內集中領取。為保證窗口正常工作秩序,對于超過此期限仍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人員,請隨下一批證書集中辦理,敬請考生相互轉告。2016年度之前(含2016年度)證書辦理仍需提交同底版照片一寸、二寸各一張。
未按時領取的證書,考試中心代為保管;考試結束滿五年仍未按時領取的證書,將證書報送至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收回銷毀。(魯人考函【2017】49號)
四、辦理時間、地點
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15日期間(國家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市直各單位辦理地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濟寧市太白湖新區京杭路30號,就業創業服務大廳二樓(4號窗口或A213室),咨詢電話:2967273.
公交路線: 7路車(火車站發車)至人社綜合服務中心站;69路車由北向南至廉莊站下車向南200米,十字路口至京杭路向西200米路南。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8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2018年注冊測繪師考試時間是2018年9月8、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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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