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珠人考〔2012〕26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2〕42號),為做好我市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今年我市考試繳費一律采用網上交費、考后審核方式。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本考務文件及報名流程(附件1),嚴格按照報名程序要求操作。
(一)網上報名
我市網上報名時間為2012年7月23日9:00-8月17日17:00,我市各單位的報考人員可登錄“珠海市人事考試網”(http://zh.gdkszx.com.cn)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程序:進入報名網站→點擊“網上報名”→選擇考試類別并閱讀“網上報名協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網上填表(用簡體字)→上傳照片(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須與“報名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報名發證登記表》1份并簽名確認。
(二)所在單位初審
考生將打印的《報名發證登記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初審,并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經辦人加具意見、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網上交費
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2012年8月17日17:00。所在單位同意報名的考生,可直接登錄報名網站,憑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并帶有“銀聯”標記的銀行卡,按照網上支付流程中提供的鏈接,進入廣東銀聯的電子支付平臺系統進行繳費。網上交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手續,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
支付前請仔細校對自己的報考科目,繳費確認后,費用自動匯入國庫指定賬戶,一律不予辦理退考、退費,填報資料不予修改。
網上交費以銀聯卡扣款號(20位網上支付訂單號)作為繳費憑據,我院不提供非稅收入票據。特殊情況要求開具發票(非稅收入票據)的,請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到我院遞交申請,逾期責任自負。因申請人提供資料有誤而導致開具票據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四)資格復審
成績公布后,我市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的,應按珠海市人事考試網上公布的時間到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提交附件2要求的材料辦理資格復審手續,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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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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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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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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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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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方式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本考試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參加考試時務必按試卷封二注意事項填寫試卷代碼,如未填寫試卷代碼,該科目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考點配發,在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四、其他
(一)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須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考場設在珠海,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三)考生必須在10月29日9:00-11月2日17:00自行登錄“珠海市人事考試網”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凡在我市報名的考生,其證書均由我院負責發放。
(五)根據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六)有關考試用書請登陸廣東省人才交流協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購買,聯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為服務考生,減少補訂考試用書傳遞環節,考生可登錄經濟師考試網在線訂購2012年經濟師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
為幫助應考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應試能力,使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地掌握2012年經濟師考試用書的內容,可參加中國經濟師考試網組織的2012年經濟師考試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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