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6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2016〕16號)和《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5〕24號)規(guī)定,經研究,現(xiàn)將《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全國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我省達到全國合格標準的共569人,由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核發(fā)《2016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評審有效。
二、《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全省2016年度評審有效使用標準為50分。達到全省2016年度評審有效使用標準的共355人,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核發(fā)《2016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山東省合格證》,此證在我省當年度參加評審有效。
三、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考生可在山東會計信息網(www.sdkjxxw.cn)公開查詢考試成績。請各市于2016年11月25日至30日到省財政廳領取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并做好考試成績合格證書發(fā)放及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呈報等工作。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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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