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關于印發《浙江省2016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的通知
浙注考[2016]1號
各市財政局: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和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印發的《2016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省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制定了《浙江省2016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現予印發。
附件:浙江省2016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
浙江省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
2016年3月22日
附件:
浙江省2016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和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印發的《2016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的有關規定,現將浙江省2016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報名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已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1. 因被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2. 以前年度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因違規而受到停考處理期限未滿者。
二、報名程序
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當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http://cpaexam.cicpa.org.cn,簡稱網報系統)進行報名。報名分為注冊并填寫報名信息、資格審核和交費三個步驟。
(一)注冊并填寫報名信息
報名人員應當于2016年3月31日至4月29日(網報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天8:00—20:00),登錄網報系統進行注冊,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信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所有報名人員應當重新注冊。首次報名人員還應在網報系統中上傳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證件照片。非首次報名人員的相關信息如發生變動,應當重新填寫。
無法上傳照片的報名人員可在報名期間持有效身份證原件或者電子照片到所報考區資格審核點進行現場采集。
符合綜合階段考試報名條件,但不能進行報名的人員,可向取得專業階段考試最后一科合格成績所在地的市注協咨詢辦理。
(二)資格審核
1. 首次報名人員(不含應屆畢業生)填報的畢業證書編號,原則上由網報系統鏈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認證。持國外學歷的首次報名人員填報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編號,由中注協、省注協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
2. 持非居民身份證(如軍官證、護照),或者以軍校畢業學歷、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作為報名條件的首次報名人員,或者網報系統無法認證學歷的首次報名人員,應當在報名期間(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攜帶本人簽名的報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或職稱證書等相關材料,到所報考區的資格審核點進行審核。
3. 應屆畢業生報名人員應當于7月20日至31日(網報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天8:00—20:00)期間,登陸網報系統補錄本人的畢業證書編號或學歷認證書編號,由中注協、省注協提交相關單位進行認證。未在規定時間內補錄畢業證書編號或學歷認證書編號的,不符合報名條件,報名資格不予通過。
4. 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報名資格不予通過。
(三)交費
1. 完成報名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以及無需進行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應屆畢業生報名人員在報名信息填寫完成后,通過網上支付交納考試考務費。交費完成視為報名程序完成。
2. 交費截止時間為4月29日20:00。網上交費應當在網報系統開放時間段內辦理,請報名人員盡量避免在當日系統即將關閉時進行交費操作。交費手續完成后,所報考科目及相關信息不能更改,考務費不予退還。
3. 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注冊會計師考試考務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13]89號)文件規定執行,2016年考務費標準為:專業階段考試每人每科92元,綜合階段考試每人166元(職業能力綜合測試一和職業能力綜合測試二兩場考試按2個科目收取)。
報名人員如需考務費票據,可在所報考區的市注協規定的時間內憑身份證件和報名交費確認表到指定地點領取。
4. 報名人員(不含應屆畢業生)完成交費手續后,可在網報系統查詢個人報名狀態;應屆畢業生報名人員可在8月15日后登錄網報系統查詢個人報名狀態。報名資格未通過或未交費的報名人員,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參加考試。
三、考區設置及資格審核點信息
(一)考區設置:
1. 浙江省2016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設立杭州、寧波、溫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衢州、舟山、臺州、麗水共11個考區,考生可在報名時自主選擇。
2. 浙江省2016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在杭州市舉行。
(二)浙江省各考區資格審核點信息:
考區 | 考區負責單位 | 資格審核點地址 | 電???話 |
杭州 | 杭州市注協 | 杭州市光復路113號二樓201室會計人員服務中心? | 12366、 0571-87044124 |
寧波 | 寧波市注協 | 寧波市海曙區中山西路19號財稅大樓19樓1914室 | 0574-87188230 |
溫州 | 溫州市注協 | 溫州市九山路37弄原財稅樓三樓 | 0577-88288953、88288950 |
嘉興 | 嘉興市注協 | 嘉興市環城西路55號(市財政局905室) | 0573-82085446、82031243、82031504? |
湖州 | 湖州市注協 | 湖州市府廟商城8號樓八樓 | 0572-2052367、2051519 |
紹興 | 紹興市注協 | 紹興市延安東路481號東樓三樓314、317室 | 0575-88126806、88126800 |
金華 | 金華市注協 | 金華市雙龍南路801號市府大院東輔樓財政局辦事大廳12號窗口 | 0579-82313771 |
衢州 | 衢州市注協 | 衢州市行政服務中心(西區花園東大道169號)二樓8號會計窗口 | 0570-3046682 |
舟山 | 舟山市注協 | 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號行政中心5號樓403室 | 0580-2282799 |
臺州 | 臺州市注協 | 臺州市財政局214室(經濟開發區緯一路66號) | 0576-88207527 |
麗水 | 麗水市注協 | 麗水市北苑路190號(市財政局716室) | 0578-2669239、2669238、2669236 |
四、考試科目和范圍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專業階段考試報名人員可以同時報考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考試范圍:由《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專業階段考試(2016年)》和《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綜合階段考試(2016年)》予以確定。
五、考試方式
考試采用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
考試系統支持8種輸入法:微軟拼音輸入法、全拼輸入法、智能ABC輸入法、谷歌拼音輸入法、搜狗拼音輸入法、王碼五筆型輸入法、極品五筆輸入法、萬能五筆輸入法。
六、考試時間
綜合階段考試:
2016年8月27日 08:30—12:00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
14:00—17:30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
專業階段考試:
2016年10月15日 08:30—11:00 審計
13:00—15:30 財務成本管理
17:30—19:30 經濟法
2016年10月16日 08:30—11:30 會計
13:30—15:30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17:30—19:30 稅法
七、考試輔導教材
中注協根據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發布的考試大綱,編寫專業階段6個科目考試輔導教材、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試題匯編,以及經濟法規匯編,分別由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和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發行。報名人員可在當地書店、出版社指定的網上書店自愿購買。
八、準考證的下載打印
綜合階段考試報名人員應當于8月8日至24日期間(每天8:00—20:00),登錄網報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專業階段考試報名人員應當于9月19日至9月30日、10月8日至10月12日期間(每天8:00—20:00),登錄網報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九、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協組織集中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認定后發布。考生可登錄中注協網站查詢成績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由考生到參加專業階段考試最后一科考試報名地的市注協領取。
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由考生到報名時所選領取考區的市注協領取。
十、專業階段考試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申請本年度免試的人員,應當持《201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一式兩份(可在省注協網站下載),向所在考區的市注協提交身份證原件、高級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和省級以上主管部門批準的高級技術職稱文件原件,并附送復印件各兩份。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等相關文件(可在中注協網站查閱),報名完成即視為全部認同并承諾遵守上述文件。
(二)報名人員下載打印準考證時,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應考人員考場守則》和有關考試信息,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三)中注協開通注冊會計師考試機考練習網站(http://cpademo.cicpa.org.cn)。報名人員可登錄練習,熟悉機考環境和電子化試題形式。具體開通時間另行公告。
(四)考生需要對考試成績復核的,可在成績發布后第5個工作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報系統,提出成績復核申請,中注協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辦法》統一組織成績復核。
(五)中注協將通過官方網站(http://www.cicpa.org.cn)發布考試相關通知,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
(六)如果報名人員咨詢與考試政策相關的問題,可將問題發送至中注協設立的考試專用郵箱:cpaks@cicpa.org.cn 。
如果報名人員咨詢與網報系統相關的技術問題,請電話咨詢010-88250110(工作日8: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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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