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審查
1. 考生報名資格審查,仍按屬地劃分進行。報考人員在網上所填報的基本信息經確認無誤且相片成功上傳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報的《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將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相關工作年限證明、中級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交所在單位審定、簽字并加蓋具有法人資格的行政公章后,衛生專業的由單位或主管部門報當地市(州)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中醫藥專業的由單位或主管部門報當地市(州)中醫藥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省直有關單位的報考人員,按上述程序經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后,衛生專業的由主管部門統一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才服務中心(地址:成都市文廟西街80號,電話:86136935,網址:www.scwsrc.com)進行資格審查;中醫藥專業的由主管部門統一報省中醫藥管理局人事處(地址:永興巷15號三樓,電話:86522386,)進行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人員應在《報名表》上明確簽署審核意見、簽名并加蓋單位印章,全部報考人員《報名表》須清點整理,于報名結束后集中送市(州)人事考試機構備查。對所有報考人員,各資格審查部門還須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管理信息平臺(簡稱考務通)進行網上資格審查確認。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應說明理由。
3.資格審查要落實責任制,做到誰審查、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責任。各市(州)職稱工作部門和考試機構要按照管理權限,對本地區資格報考人員的情況進行抽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要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對提供虛假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和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將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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