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統計師考試將于10月13日舉行。2013年陜西統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15日-8月15日,現場確認審核時間截止為8月10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3年9月24日9月30日。 | |||
關于做好2013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市、楊凌示范區統計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統計專業技術考試辦公室,省級各有關部門,中央駐陜各單位:
根據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統考辦字[2013]1號)精神,經省職改辦同意,現將我省2013年度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報考條件及報名辦法
(一)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201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和高級資格考試時間為2013年10月13日(星期日)
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統計工作實務
(注:初、中級資格考試采取閉卷筆答方式。)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2:00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注:高級資格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4月15日-8月15日
報名地點:
1、省直報名點:
(1)駐西安地區的省、中央駐陜各單位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參加省直考點組織的考試,直接到省統計局人事處報名。
(2)檔案由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代理的非國有單位和社會流動的統計專業技術人員在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報名。
(3)軍工企事業和民口配套單位在省國防科工委教育培訓中心報名。
2、各市的報考人員在各市統計局或統計考試辦公室報名;各縣(市、區)的報考人員在所在縣(市、區)統計局報名,由縣(市、區)統計局集中報市統計局或統計考試辦。
(三)報考條件
全省所有類型單位中從事統計或其他經濟管理工作的人員符合報考條件,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1、統計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初中畢業,參加工作滿10年;
(2)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歷。
2、統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初中畢業參加工作滿20年且從事統計或其他經濟管理工作滿15年并擔任統計專業初級職務(包括助理統計師或統計員,下同)滿4年;
(2)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統計或其他經濟管理工作滿15年并擔任統計專業初級職務滿4年;
(3)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統計或其他經濟管理工作滿6年;
(4)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統計或其他經濟管理工作滿4年;
(5)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統計或其他經濟管理工作滿2年;
(6)獲碩士學位后從事統計或其他經濟管理工作滿1年;
(7)獲博士學位從事統計或其他經濟管理工作。
3、統計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機科學,下同)博士學位后,擔任統計師滿2年;
(2)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碩士學位,擔任取得統計師職務后,或者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統計師、會計師、審計師或者經濟師(以下簡稱中級資格)后,從事統計滿3年;
(3)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本科學歷或者學士學位,取得統計師或相近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后,從事統計滿4年;
(4)獲得非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上述學歷、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后,其從事統計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5)對不具備國民教育本科學歷申報高級統計師職稱的,須任統計或相近中級專業技術職稱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取得國家認可的后取本科學歷,從事統計或其他經濟管理技術工作滿15年;大專學校畢業后直接從事統計或其他經濟管理技術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專學歷并累計從事統計或其他經濟管理技術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中專學校畢業后直接從事統計或其他經濟管理技術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后取中專學歷并累計從事統計或其他經濟管理技術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中專學歷僅限縣及縣以下報考人員。
(四)報考辦法
1、報考人員經本單位資格審查后到當地統計局或統計考試辦公室報名。
2、報名時本人需持單位介紹信、工作證、身份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張(同版)及畢業證、職稱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填寫《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附件2)。
(五)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1、考試大綱
201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大綱繼續使用2010年度的考試大綱。高級資格考試大綱使用2012年度的考試大綱。各級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國家統計局網站“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欄目(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2、考試用書
⑴初中級考試:2013年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是新修訂的第三版。考試用書共2本,《統計業務知識》(初中級)和《統計相關知識》(中級)。參加初級統計職稱考試的考生,只使用《統計業務知識》1本,參加中級統計職稱考試的考生需要《統計業務知識》及《統計相關知識》2本。
為了幫助考生更有效地做好考前復習,2013年國家統計局教育中心將繼續提供《學習指導與習題》,作為考試用書的配套復習資料,同時附光盤一張,光盤內容主要是:聘請專業教師針對近兩年的試卷進行重點問題的分析講解;近兩年的考試試題作為考試用書的配套教材復習資料。2013年的《學習指導與習題》,是根據考試大綱對各知識層次的不同要求,針對考生在復習中的重點和難點進行指導,以便幫助考生更好地理解教材中有關內容,同時根據考試大綱對各知識點的要求,編寫了習題,練習題的形式與考試的題型一致,通過練習,鞏固學習成果,加深對知識要點的理解,提高考生的應試能力與應試技巧。
⑵高級考試:《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科目考試只提供考試大綱,不提供考試用書和書目。
⑶教材發行渠道:省直考點的考生可在報名點直接購買初中級考試和學習指導用書。各市考點的考生通過當地統計局或統計考試辦向省統計考試辦集中預訂。各市在集中征訂時要將征訂的考試級別、教材名稱、教材數量搞準確,按照需要多少,征訂多少。不夠時及時與省統計考試辦聯系,所訂的考試用書不予退回。
(六)收費標準
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文件(陜價費調發[1999]24號)規定標準執行。
初中級考試收費標準為:50元/人科;
高級考試收費標準為:50元, /人(試點期標準)。
考試用書和配套資料收費
《統計業務知識》(初中級)54元;
《統計相關知識》(中級)42元;
《統計業務知識》(初中級)學習指導與習題40元;
《統計相關知識》(中級)學習指導與習題28元。
二、及時、準確上報考試信息
報名人數和考場設置是預定試卷的依據,各市統計局和統計考試辦要及時、準確上報相關信息。考場設置為標準化考場,考場人數一般按30人或25人設置,5人以下不單獨設置考場。初中級資格考試試卷預定種類分30份(袋裝)、25份(袋裝)、20(袋裝)、15(袋裝)、10份(袋裝)、5份(袋裝)六種;高級資格考試試卷預定種類分30份(袋裝)、25份(袋裝)、20份(袋裝)三種,各市統計局和統計考試辦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做好應考人員的信息錄入和匯總工作,確保信息質量,及時準確上報應考人員基本情況數據庫。嚴格遵照《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準考證號碼編排規則》(附件3)的規定,編排11位的準考證號碼,杜絕準考證的重碼、錯碼現象。各市統計考試辦要對上報的數據庫嚴格審核,確認無誤后再上報;要嚴格按照考試工作進度表(附件1),在規定時間內將考場設置表及試卷預訂單(附件4)、應考人員基本情況數據庫上報省統計考試辦。
三、認真組織、扎實工作
1、大力加強考試報名的宣傳動員工作
各市縣統計局統計考試辦要采取有效方法,利用會議、文件、網絡、廣播、電視等各種渠道,擴大統計資格考試的宣傳和影響。積極爭取各級領導對統計資格考試工作的支持,想方設法在生源上下功夫,認真做好各縣(市、區)統計部門、企事業單位的宣傳工作,以便擴大生源。
我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信息通過陜西省統計局信息網(http://www.sn.stats.gov.cn)向社會公布。
2、各市統計考試辦要盡早安排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
各市統計考試辦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盡早安排考試報名工作,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審查報考人員的資格,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堅決不予報名。對工作年限的掌握,按照人事部《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0]100號)中第六條規定執行。加大考試報名動員工作力度,適當延長報名時間,省統計考試辦將在“統計職稱”欄目中適時發布統計職稱考試的相關信息,請各市統計考試辦及時告知考生。
自2013年起,報名參加統計資格考試人員,按照《陜西省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能力提升計劃)實施意見的通知》(陜人社發[2013]12號)規定的繼續教育工作,統計中級合格人員按照省職改辦有關外語和計算機能力要求執行。
3、切實作好報考人員基本情況數據庫的錄入、匯總工作,確保質量,及時準確報送應考人員基本情況數據庫
各地統計考試辦要嚴格按照《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準考證號碼編排規則》規定,編制11位準考證號碼;對上報的數據庫要進行嚴格審核,在錄入時力求準確,特別防止準考證號中的級別、考場、座位序號代碼錯誤,杜絕錯號、重號現象。同時,在編排準考證時,同一個縣(市、區),同一個系統或單位的考生的準考證號不得前后、左右相鄰。經校對、復核、確認無誤后再進行匯總、上報,9個數據項不能少,數據必須真實、完整、準確。省統計考試辦將進行認真審查,發現不符合規定,給予通報并責成其糾正。
四、嚴格考風考紀,加大考試監督力度
考風考紀是考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環節,是保證考試成績真實有效的關鍵。要加大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強化考試管理和保密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嚴格考試紀律,落實考試管理工作責任制,確保考試各個環節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要嚴肅考風考紀,加大考試紀律的宣傳力度。強化考試工作管理,落實考試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考風考紀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綜合治理,保證考試工作的客觀、公正,維護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二)各地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資格考試的規定和要求,嚴格執行陜西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令《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規定,扎實細致地做好各階段考務工作。對違反考試紀律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幾點要求
考試結束后,要組織監考人員正確填寫考場情況記錄卡,收集答題卡,按準考證號碼順序整理答題卡,與考場情況記錄卡一起密封于答題回收袋內,在規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省統計考試辦。
(一)加強對考務工作人員的保密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熟悉和掌握職稱考試的政策規定、工作紀律、業務知識及防范考試舞弊行為的方法,切實履行職責,確保考試各環節的順利進行。
(二)各市統計考試辦在考試考務的各項工作環節中,要樹立以人為本和科學發展的理念,為考生創造良好的考試環境和條件,提供優質服務。在條件允許的范圍內,盡量為參考人員的報名、復習、考試等提供方便。要認真做好考試用書的征訂發行工作,不允許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以任何理由拒絕為考生報名。
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將在統計資格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在網上開通考試成績查詢系統,屆時考生可登陸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頁,查詢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
各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辦公室可將中國統計信息網址(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打印在準考證的適當位置(如背面),以便供考生查詢。
(三)依據全國統計考試辦關于上繳考務費的規定,各市統計考試辦要在考試報名工作結束后一月內將考務費按規定足額上繳省統計考試辦,便于按時向國家統計考試辦繳納考務費。
六、省統計考試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西安.新城.省政府大樓13層省統計局人事處
郵編:710006
聯系電話:029-87294444
郵箱地址:Renshichu@sn.stats.cn
聯系人:趙建平
全省各統計資格考試辦報名點地址及聯系方式見附件5。
陜西省統計專業職務資格考試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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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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