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牡人保發 [2010]173號
各縣(市)、區人事局、市直各單位人事科:
根據《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 2011 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 黑人保函 [2010]606 號 ) 要求 , 現就我市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
一、考試時間、科目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2011 年 6 月 17 日 |
下午 14 : 00-16 : 30 |
財務與會計 |
2011 年 6 月 18 日 |
上午 9 : 00-11 : 30 |
稅法(一) |
下午 14 : 00-16 : 30 |
稅法(二) |
|
2011 年 6 月 19 日 |
上午 9 : 00-11 : 30 |
稅收相關法律 |
下午 14 : 00-16 : 30 |
稅務代理實務 |
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為滾動管理,報考五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報考兩個科目的(《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須在當年通過為合格。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 [2009]115 號)精神,從 2010 年起,凡在 2009 年 3 月 31 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其余 4 個科目的考試。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 2002 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 [2001]94 號)的規定,其成績管理為兩年滾動。
二、報名條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 < 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 的通知》(人發 [1999]4 號)和原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關于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免試部門科目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注字 [2001]11 號)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詳見附件 1 ),均可自愿報名參加考試。
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 [2004]107 號)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應符合原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 < 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 的通知》(人發 [1996]116 號)和《關于印發 < 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 的通知》(人發 [1999]4 號)的規定。在報名時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本次考試報名流程為:考生首先登陸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 http://www.rsks.gov.cn )進行網上報名,然后到牡丹江市考試中心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審查通過的考生自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完成后,考生完成報名流程。 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資格審查和網上繳費,則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無效。
( 一 ) 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為 2010 年 12 月 29 日 - 2011 年 1 月 10 日。報名考生請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 http://www.rsks.gov.cn )的“網上報名”欄目,并按照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網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照片,從網上直接打印報名表(供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2009 、 2010 年度在外省市參加考試的考生,按照新考生報考。
( 二 ) 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 2011 年 1 月 4 日 -1 月 11 日 (節假日休息)。首次報名的考生由各外市(縣)人事局、各區人事局、市直各單位主管部門人事科人員統一攜帶加蓋單位印章的報名表(上交近期一張一寸免冠照片,貼在報名表的右上角空白處)和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單位出具的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年限證明;申報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還需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證書原件)到牡丹江市考試中心(牡丹江市烏蘇里路與渤州街交叉口處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市場 A405 室,聯系電話: 0453-6172092 )進行現場確認。續考的考生只須攜帶報名表;在外省市參加 2009 、 2010 年度考試的考生還須攜帶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轉考證明,否則往年成績無效。
牡丹江考生必須正確選擇牡丹江考區。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 三 ) 網上繳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 [2004]1108 號)及《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人事部門資格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聯字 [2003]94 號)規定,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每人報名費 15 元,每報考一科考務費 26 元。
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須重新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 http://www.rsks.gov.cn )的“網上報名”欄目,進入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點擊“查詢修改”重新登錄,按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網上繳費時間為 2011 年 1 月 4 日 -1 月 11 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準考證打印
本次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生可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 http://www.rsks.gov.cn )“準考證打印”欄目,按要求錄入相關信息即可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 2011 年 6 月 8 日 - 6 月 15 日,不再另行通知 。
考生打印準考證后,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相關信息,如有問題須在 2011 年 6 月 16 日前與牡丹江市考試中心聯系。
四、考場設置
2011 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在哈爾濱設置考場,所有考生均在哈爾濱考試。
五、考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軍人可持軍官證)原件,否則不允許參加考試。
(二)考生應考時,自備 2B 鉛筆、橡皮、黑色墨水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考生用后收回。
(三)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設《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稅務相關法律》和《財會與會計》共五個科目。考生應考前注意: 1 、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 2 、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域內作答; 3 、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附件:
1 、 2011 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2 、 2011 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安排表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1
2011 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根據原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 [1999]4 號)和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關于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免試部分科目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注字 [2001]11 號)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如下: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全部科目考試:
( 一 ) 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八年。
( 二 ) 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六年。
( 三 ) 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 , 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四年。
( 四 ) 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或取得非經濟、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兩年。
( 五 ) 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一年。
( 六 ) 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 七 ) 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滿一年。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兩年的人員,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從事稅務代理業務”、“從事稅收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計算,截止日期為 2011 年 6 月 30 日。
附件 2
2011 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安排表
2011 年 12 月 29 日 -2011 年 1 月 10 日 |
網上報名 |
2011 年 1 月 4 日 -1 月 11 日 |
現場資格審查(節假日休息) |
2011 年 1 月 4 日 -1 月 11 日 |
網上繳費 |
2011 年 6 月 8 日 -6 月 15 日 |
網上打印準考證 |
2011 年 6 月 17 日 -6 月 19 日 |
考試 |
2011 年 8 月下旬左右 |
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網( http://www.rsks.gov.cn )查詢考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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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