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勘察設計執業資格管理委員會文件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設執委〔2011〕2號
關于2011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紹興市建管局、省級有關部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建注〔2011〕4號文件要求,現將我省2011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
三、今年我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及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011年6月22日至7月6日。屆時,報考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絡報名。網絡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認真如實填寫本人信息、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規格要求及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報名表”上須粘貼與網上上傳照片同版的二寸白底彩色證件照1張,并在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7月5日至7日,按屬地原則到設區的市(含義烏市)建設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指定的報考條件審查點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聯系電話見浙江人事考試網的“辦事指南”欄目)。省、部屬單位報考人員由單位統一到省人事考試辦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73 號金匯大廈一樓大廳,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辦理報考條件審查手續時,首次報考人員需提交“報名表”和“網上交費通知單”,并附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基礎課考試通過證明(報考專業課的人員)及反映設計業績的證明材料;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相應專業考試,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歷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重考人員,只須提供 “報名表”和“網上交費通知單”、身份證復印件及上年度參加考試的準考證或成績單。
各市建委(建設局)、紹興市建管局負責本地區的考試報考條件審查工作。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收下“報名表”等相關材料,在報名表上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沒有蓋章的無效)后退回給報考人員。請各市務必于7月14日前將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材料上報到浙江省勘察設計執業資格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請于7月22日至31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時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2011年9月14日至1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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