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放2014年度監理工程師、二級建造師、社會工作者、土地登記代理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一級注冊計量師、二級注冊計量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建筑師、注冊稅務師、質量考試合格證書的通知
參加2014年度監理工程師、二級建造師、社會工作者、土地登記代理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一級注冊計量師、二級注冊計量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建筑師、注冊稅務師、質量考試沈陽考區的考生:
2014年度監理工程師、二級建造師、社會工作者、土地登記代理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一級注冊計量師、二級注冊計量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建筑師、注冊稅務師、質量考試合格證書定于近期發放,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時間
2014年12月2日至2015年1月8日(每周二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節假日休息)。
二、發放地點
地點:沈陽市人社局考試辦報名大廳審核發證窗口。
地址:沈陽市沈河區八緯路23號(原沈陽市勞動局)二樓。
公共交通換乘:221路、249路、258路、265路、280路公交車,沈陽日報社站下車,沿八緯路東走100米。
咨詢電話:12333
三、證書發放所需材料及相關要求
(一)領取合格證書時須提供附件1中合格人員姓名及對應序號。
(二)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和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對于無法現場甄別的學歷(位)證書,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畢業生登記表》。
(三)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近期彩色二寸證件照2張。一張貼到《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上,另外一張貼到合格證書上。
(五)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免試條件指定的材料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二級建造師建增項需要提供二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證書原件。
(六)因故不能本人領取合格證書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領取。被委托人須憑上述材料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以及手寫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模板見附件3,授權委托書背面復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證)代為領取。
(七)二級建造師以外的考生領取證書后,須持《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和證書在規定時間到遼寧省人事考試局(沈陽市和平區太原北街二號綜合樓B座)一樓辦事大廳加蓋公章。
四、其他事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第九條,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依照本規定第七條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二)因故未能在規定時間領取合格證書的考生,可于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周四(節假日除外)辦理證書補領手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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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格人員名單》
2.《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
3.《授權委托書》(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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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