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房產經紀人考試時間是10月18、19日,2014年德州房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時間為2014年7月2日至7月16日,資格審核時間為201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繳費時間為7月12日-21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4年10月14日-19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駐德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4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4〕2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4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設置及時間安排
2014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18、19日舉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客觀題)、《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主、客觀題混合)、《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主、客觀題混合)、《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客觀題)、《房地產經紀概論》(客觀題)、《房地產經紀實務》(客觀題)、《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客觀題)4個科目。考試安排如下:
資格名稱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科目名稱 |
房地產經紀人 | 10月18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下午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 ||
10月19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 |
下午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
二、考試成績管理
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時,可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參加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應試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128號)有關規定執行(見附件1、2)。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學科。報考人員的“相關專業工作經歷”,是指從事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工作的經歷。報考人員“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年限,是指在依法取得由省建委頒發的房地產評估資格證書的評估機構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的年限。報考人員的“實踐經歷”,是指專職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的實際經歷。2014年度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有關精神,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報名工作安排
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報名信息通過網上提交,請報考人員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報名時,應試人員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居住(或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應試人員須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后,在規定時間內到德州市考試測評中心(德城區湖濱中大道1181號德州人才市場三樓大廳,電話:0534-2345119)辦理審核、確認手續。應試人員資格審查通過后,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2014年7月23日至31日(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德州市考試測評中心開具發票,過期不候。
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7月2日9∶00至7月16日16:00;
資格審核時間:2014年7月12日9∶00至 7月18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上繳費時間:2014年7月12日9∶00至7月21日16∶00。
應試人員資格審核應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單位審核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相關工作年限證明;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應試人員還須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任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報名成功的應試人員應于2014年10月14日9∶00至19日16∶00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準考證。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應試人員必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及參加考試。
五、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該科目為開卷考試,應試人員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應試人員交換使用。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二)應試人員應考時須帶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一科不用計算器)。各科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三)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收費標準,分別按照《轉發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01〕163號)和《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03〕70號)和《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13〕105號)有關規定執行。即:報名費每人10元,考試費:房地產估價師每人每科60元,房地產經紀人每人每科34元。
(四)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五)2014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設置在濟南市和青島市。
六、房產經紀人考試培訓及考試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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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4年德州房產經紀人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德州人事考試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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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