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
1.高中、中職
(1)區內生源執行自治區一類課程計劃的考生報考高中、中職學校的考試科目為漢語文、藏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實行開卷考試),各科目卷面滿分為100分,總分700分。
(2)區內生源執行自治區二類課程計劃的考生報考高中、中職學校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實行開卷考試),各科目卷面滿分為100分,總分600分。
(3)內地西藏初中班(校)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實行開卷考試),各科目卷面滿分為100分,總分600分;少數民族類考生加考藏語文,總分700分。
(4)報考高中、中職學校的考生必須參加體育考試,具體考試項目按相關規定執行,體育科目考試滿分為30分。報考內地西藏高中班(校),體育成績不計入總分;報考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區內高中、區內外中職學校,體育成績計入總分。
2.成人中專
報考成人中專學校的考生使用高中、中職學校招生全區統一考試試卷,考試時間同高中、中職學校招生全區統一考試時間一致。考試科目為漢語文、藏語文、物理、化學、數學、政治(實行開卷考試),總分600分。
報考自治區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和西藏藏醫學院成人中專的考生,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實行注冊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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