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臨人考函[2010]28號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省及中央駐臨沂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關于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0]5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成績管理
(一)考試時間
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2011年6月17、18、19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6月17日14:00—16:30 財務與會計
6月18日 9:00—11:30 稅法(一)
14:00—16:30 稅法(二)
6月19日 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14:00—16:30 稅務代理實務
(二)成績管理
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即報考五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為合格;免試一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二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為合格;免試三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為合格。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116號)和《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非經濟、法學類大專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8年。
(二)經濟、法學類大專畢業后,或非經濟、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
(三)經濟、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或非經濟、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四)經濟、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或獲得非經濟、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五)獲得經濟、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六)獲得經濟、法學類博士學位。
(七)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1年。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 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15號)精神,自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其余四個科目的考試。
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107號)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申請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考生除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外還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三、收費標準推薦培訓:中國注冊稅務師考試網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規定,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56元。繳費辦法按魯人發[2003]25號文件執行。
四、報名方式
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在臨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lyrs.gov.cn)上進行,采取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6日,資格初審時間由初審單位安排,現場確認時間為2011年1月19日、20日,網上繳費時間為2011年1月25日—27日。具體報名程序:
(一)報考人員按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按要求上傳照片。
(二)在網上報名期間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個人保留,一份存報名確認點。
(三)根據報名條件向所在單位提交本人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或必要的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資格證)。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需根據免試條件提交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書或有效期限內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證明材料。由單位審核報名資格后,統一在報名表上加蓋單位公章。
(四)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資格初審,縣區單位由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負責,市直及省、中央駐臨沂單位由主管部門負責。
(五)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由初審單位統一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資格初審和現場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3、畢業(學位)證書原件;
4、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根據報名條件7報考的人員提供);
5、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聘書原件(申請免試三科的人員提供);
6、有效期限內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證明材料原件(申請免試一科的人員提供);
7、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
(六)報考人員現場確認通過后,可于2011年1月25日—27日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報名資格網上審核結果。通過網上審核的人員,要于2011年1月25日—27日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辦法見報名網站。
五、準考證打印
2011年6月13日—19日,考生可通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在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網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有關事項
(一)《稅務代理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計算機網絡方式閱卷。請考生應考時務必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黑色墨水筆、2B鉛筆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其余四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發放,考后回收。
(二)考生在報名時,要正確填寫報考級別和個人信息。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或填錯個人信息的,責任自負。考試時處于禁考期的各類人事考試嚴重違紀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考試。
(三)各單位、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嚴防條件不符、偽造證件、禁考、冒名頂替人員報考,嚴防關鍵信息錯誤。對偽造證件、提供虛假信息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嚴重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3號令)違紀條款處理,并在全市通報。
(四)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設置根據報名情況確定。
附件: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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