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設局)、人事考試辦公室、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紹興市建管局、省級有關部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建注〔2012〕5號文件要求,現將我省2012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15日、16日舉行,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1。
二、考生可根據相關考試的報考條件和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在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等專業中選一項報名。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
全國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見附件2;其他各專業的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見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首頁的“報考條件”欄目,已通過教育評估的學校及專業見“辦事指南”欄目。凡符合相應報考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及符合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符合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報考條件的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的考試。
三、今年我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及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012年6月13日至6月27日。屆時,報考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絡報名。網絡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認真如實填寫本人信息、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規格要求及處理幫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6月26日至28日,按屬地原則到設區的市(含義烏市)建設和人事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條件審查點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地址及聯系電話見浙江人事考試網的“辦事指南”欄目)。省、部屬單位報考人員由單位統一到省人事考試辦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73 號金匯大廈一樓大廳,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辦理報考條件審查手續時,首次報考人員需提交“報名表”和“網上交費通知單”,并附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基礎課考試通過證明(報考專業課的人員)及反映設計業績的證明材料(附件12);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相應專業考試,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歷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重考人員,只須提供 “報名表”和“網上交費通知單”、身份證復印件及上年度參加考試的準考證或成績單。
各市建委(建設局)、紹興市建管局負責本地區的考試報考條件審查工作。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收下“報名表”等相關材料,在報名表上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沒有蓋章的無效)后退回給報考人員。請各市務必于7月5日前將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材料上報到浙江省勘察設計執業資格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請于7月17日至2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時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2012年9月12日至14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四、各專業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今年將不再統一配發《基礎考試手冊》,考生禁止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學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草稿紙由考場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五、今年我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場統一設在杭州。
六、為幫助考生做好考試準備,現將《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附件3)及考試相關附件印發給考生(指定網站www.pqrc.org.cn下載),請仔細閱讀。具體如下:
報考類別 |
附件 |
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
附件3、附件4 |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
附件3、附件5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
附件3、附件6 |
注冊化工工程師 |
附件3、附件7 |
注冊電氣工程師 |
附件3、附件8 |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 |
附件3、附件9 |
附件3、附件10 |
|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 |
附件3、附件11 |
七、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費按計辦價格〔2000〕299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4〕253號收取,參加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報名及考試費190元,專業考試每人須交考試報名及考試費310元;參加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每人須交考試報名及考試費310元。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考試費按計價格〔2002〕2546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4〕253號收取,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報名及考試費190元,專業考試每人須交考試報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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