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出版、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造價工程師、招標師職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試中心: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統一部署,現將2011年度出版、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造價工程師、招標師職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組織
(一)上述職業資格(水平)考試報名具體日期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自行安排,原則上網上報名時間不得少于15天。各市務必將各項考試的報名時間、報名網址及時通知考生。
(二)上述職業資格(水平)考試報名全部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辦法。請考生根據各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核實、蓋章后,按屬地原則集中到所在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審核、確認手續。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資格審查工作由人事考試機構會同各考試相關業務部門共同進行。為便于準確掌握港澳臺人員報考情況,請各市在報名時認真審核“國籍地區”信息項,防止考生誤填誤報。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各考試信息代碼不變。各市務必嚴格按照省人事考試中心下發的資格考試考前規則模板的要求,做好報名信息采集工作,確保報名信息完整、準確、無遺漏。出版、執業藥師考試上報報名數據庫的時間為8月25日前;企業法律顧問、造價工程師、招標師考試上報報名數據庫的時間為9月1日前。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考試上報報名數據庫的同時須上報試卷預訂單。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各項職業資格(水平)考試科目及具體考試時間見附件1。
三、有關事項和要求
(一)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設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各科目均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考試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二)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2011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使用2011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
(三)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使用由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寫組編寫的2009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考試仍設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建”與“安裝”兩個子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它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四)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和《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兩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招標采購專業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科目,《招標采購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這兩個科目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五)參加出版、造價工程師、招標師考試的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的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企業法律顧問考試《企業管理知識》科目考試時可使用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項職業資格(水平)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發放,考后收回。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時,考生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六)出版、造價工程師、招標師考試報名成功的考生須于開考前一周內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請各市將上述職業資格(水平)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的網址、時間、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確保考生順利參加考試。
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的準考證領取方式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自行確定。
四、上述職業資格(水平)考試的收費標準不變,請各市于10月12日前按照魯人發〔2003〕25號文件要求,將應上繳的考務費上繳至省財政專戶。
五、除以上新增內容外,上述各職業資格(水平)考試的報考條件、資格審查、信息管理、考場設置等考務工作均按照2010年有關考務文件的要求執行。
六.2011年招標師考試教材預訂
七.2011年招標師考試推薦培訓機構
二○一一年五月七日
附件1: 1.2011年度出版、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造價工程師、招標師職業資格(水平)考試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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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