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青有關單位人事(組織、政工)處: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6年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6〕14號)精神,現將2016年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6年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他各級別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應試人員作答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試卷)和作答須知(答題卡),并按要求填涂相關信息;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應試人員只允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參加考試,不得攜帶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三、考試成績管理
助理社會工作師成績不實行滾動管理,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四、報考條件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定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有關規定執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 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 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 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 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 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 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 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 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 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五、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
(二)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將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網上報名。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
(報名登錄界面)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報名時間:2016年3月29日9∶00-4月13日16∶00;
繳費時間:2016年3月31日9∶00-4月15日16∶00。
請應試人員認真閱讀報名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考生在注冊上傳照片前,請務必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后再將生成的照片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為便于應試人員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統一網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系統會在用戶注冊或登陸過程中檢查應試人員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應試人員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陸系統,接收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
應試人員報名時在檔案庫中檢索到個人身份信息,說明該應試人員在成績有效年度內通過資格審核并參加過該考試,系統直接置審核通過標志,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無需再進行主管部門初審和現場審核。其余應試人員均須提供相關材料到各自主管部門初審,并由主管部門統一持相關材料到審核現場進行現場審核。
(三)主管部門初審
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成功后即時打印《2016年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表》,本人簽字,經所在單位核實并蓋章后,由所在單位將書面報名材料統一報送到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考試機構、市直及駐青單位人事處(以下簡稱“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在各級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檔案的可到相應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試機構)辦理初審手續。
到區(市)人事考試機構進行初審(上報材料)須按照《主管部門初審(材料匯總)安排表》(附件1)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完成材料上報。
考生初審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審查后退還);
2、單位蓋章后的《2016年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表》(網
上打印一式兩份);
3、畢業證(學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所在單位出具的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見附件2);
(四)現場審核
現場審核工作由市人社部門會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共同進行。請各主管部門于4月8日至4月14日(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到青島海爾路人才市場(嶗山區海爾路178號一樓大廳),辦理現場審核確認。審核確認期間,接受審核的具體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按規定現場審核確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經單位和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后的《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表》(網上打印);
2、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原件(現場審查后退還)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3、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4、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匯總表(見附件3);
資格審核通過后,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現場資格審核、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五)信息修改
應試人員可于4月13日16:00前修改報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2.已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應試人員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對報名信息確認,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進行主管部門初審及現場審核。
(六)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6月14日9:00至6月19日14∶30。
(七)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在濟南、青島、棗莊、濰坊、萊蕪、聊城、菏澤設置考區。
六、考試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系統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為:
七、收費標準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重新核定我省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31號)文件規定,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費客觀題每人每科61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5元。
八、考試用書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郵編:100032,電話:010-58124852,58124840,58124841。
各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核,規范考務管理,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九、其他事項
1、成績查詢:應試人員成績將于閱卷工作全部結束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成績查詢版塊公布,請各位應試人員注意查詢;
2、證書發放:應試人員在規定的周期內全部科目合格后,可以按照相關要求領取資格證書。資格證書經人社部考試中心、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制作發放,到達我市后,將在“青島市人事考試網”證書辦
理欄目發布相關證書辦理通知,請應試人員根據通知要求辦理證書;
3、發票領取:請應試人員考后妥善保管準考證,可于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準考證到青島市人才市場(嶗山區海爾路178號)一樓大廳人才培訓窗口領取考務費發票;
各單位要嚴格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嚴防條件不符、偽造證件、禁考期內、冒名頂替人員報考,確保考試順利進行。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虛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違紀條款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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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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