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做好2012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農墾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哈爾濱鐵路局人事處,中、省直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2012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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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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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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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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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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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yè),名稱如下:工商管理、農業(yè)經濟、商業(yè)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建筑經濟。各專業(yè)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guī)定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45號)規(guī)定報考條件(見附件1)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本次考試報名流程為:考生首先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然后到網上報名所登錄考區(qū)的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自行網上交費,網上交費完成后,考生完成報名流程。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現場資格審查或網上交費,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無效。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必須正確選擇考區(qū)。在哈爾濱的中、省直單位(省農墾總局、哈爾濱鐵路局除外)考生登錄省直考區(qū);省農墾總局、哈爾濱鐵路局系統的考生登錄各自系統的考區(qū);其他考生均按屬地管理,登錄所在市(地)的考區(qū)。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6月8日-6月20日。報名考生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的“網上報名”欄目,按照網上報名系統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網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照片,從報名網上直接打印報名表(供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12年6月13日-6月21日(節(jié)假日休息)。由單位統一或個人持在網上所打印的報名表(經逐級審查同意,并加蓋單位印章,上交近期一張一寸免冠照片,貼在報名表的右上角空白處)、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歷證)原件,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參加初級考試報名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到網上報名所登錄考區(qū)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省直考區(qū)現場資格審查地點:黑龍江省人才公共服務大廳,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qū)長江路130號(省人才大市場一樓),其他考區(qū)現場資格審查地點由各考試管理機構確定。
(三)網上交費
網上交費時間:2012年6月13日-6月21日。
根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4〕1108號)和黑龍江省物價監(jiān)督管理局、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專業(yè)資格和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聯〔2011〕104號)規(guī)定,本次考試收費標準如下:每個考生收費63元。
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須重新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的“網上報名”欄目,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點擊“查詢修改”重新登錄,按提示進行網上交費。網上交費后概不退費。
網上交費后,考生如需收據,請于2012年11月5日-11月9日到資格審查考區(qū)考試管理機構領取。
報名工作結束后,省人事考試中心按每名考生33元下撥給各市(地)作為組織考試費用。
三、準考證打印
本次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生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準考證打印”欄目,按要求錄入相關信息即可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2012年10月23日-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準考證后,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相關信息,如有問題須在2012年10月30日前與報名考區(qū)的考試中心聯系。
四、考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軍人可持軍官證)原件,否則不允許參加考試。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三)本考試全部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五、考試用書
(一)經濟考試用書出版發(fā)行工作由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負責。2012年版全國經濟專業(yè)資格考試大綱未做修訂,經濟考試用
(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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