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廳發〔2016〕118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
2016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16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商環境保護部、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的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合格標準 | 試卷滿分 |
120 | 200 |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 90 | 150 |
90 | 150 | |
72 | 120 |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 ,并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并于2016年8月15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試中心,附件數據作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相應專業資格證書發放等考試后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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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