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試分數線已公布,詳情如下:
2015年司法考試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為四檔,其中:
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
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
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
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證書管理:
A類:適用于報名學歷為大學本科以上,考試成績為3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
B類:適用于屬于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且報名學歷為法律專業專科,考試成績為3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主要
是依據《法官法》、《檢察官法》和《律師法》有關適用本科學歷條件確有困難的地區,可以將任職、執業學歷放寬為法律專業專科學歷的規定
而采取的措施。
C類:適用于屬于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地區合格分數線的應試人員,以及在民族地區,確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進行訴訟而得到照
顧的以民族語言文字應試的人員。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