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5年全盟職業資格
鑒定及考評工作的通知
各旗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盟直各委辦局、中區直駐烏各單位、盟直各企事業單位人事(勞資)部門:
為深入實施 “人才強盟工程”,按照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15年全區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統一考評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15]71號)要求,結合我盟實際,本著“統一標準、自主申報、社會考評、單位聘任”的原則,決定開展全盟職業資格鑒定及考評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全盟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均可參加報名。
(二)此次鑒定考評職業(工種)為附件一中所列職業(工種)。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人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勞動紀律,具有較高政治覺悟和良好職業道德。
(二)申報各職業(工種)職業資格條件:
1、初級(五級)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工作2年以上。
(3)本職業學徒期滿。
2、中級(四級)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畢業證書的人員。
3、高級(三級)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即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發證日期在2012年12月31日前),經本職業高級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取得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可、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級技工學校(班)和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4、技師(二級)應具備以下條件:
取得本職業(工種)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在本工種連續工作3年以上(即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發證日期在2012年12月31日前),經本職業技師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5、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一級)應具備以下條件:
取得本職業(工種)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在本工種連續工作3年以上(即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發證日期在2012年12月31日前),經本職業高級技師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在申報技師、高級技師時,年限、資歷可放寬至兩年(即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發證日期在2013年12月31日前):
1、高級技工學校及技師學院本職業(專業)畢業生申報技師,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滿2年;
2、本職業全國(自治區)技術能手稱號獲得者;
3、本職業全國競賽前15名,自治區級一類技能競賽前10名或二類技能競賽前6名;
4、本職業國家級或自治區級技術革新、技術發明或科技進步三等獎(含)以上獎項獲得者;
5、近五年內在專業技術方面曾受過自治區政府表彰或近三年內在專業技術方面曾受過盟市級政府表彰的先進人物。
三、申報要求
(一)照片要求
申報人報名時須提交1.5寸白色背景照片5張。
申報技師高級技師人員還須提交JPG格式像素小于20KB白色背景電子照片(3.8cmⅹ3.1cm)。
(二)申報表要求
申報表不得復印,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印制提供。
申報初中高級人員,須認真填寫《內蒙古自治區國家職業資格鑒定申報表》一份。
申報技師高級技師人員,須認真填寫《內蒙古自治區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考評申報表》一式兩份,報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三)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人須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各種證明原件經審核后退還本人。
2、申報技師人員還須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專業技術總結三份(用A4紙打印)。
3、申報高級技師人員還須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專業技術總結三份和不少于3000字的本專業技術論文一份(均用A4紙打印)。
4、申報技師、高級技師人員,須將身份證、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及獲獎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總結,專業技術論文裝訂成《內蒙古自治區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鑒定申報材料》冊(申報材料冊樣式見附件二)。并提供此冊完整的電子檔案。
四、考評方式
根據國家考核有關規定,初中高級鑒定分為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考核,兩項考核均達60分以上為職業資格考核合格并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技師、高級技師考評分為理論知識、操作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三項。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考核兩項成績均達60分以上者,方可參加綜合評審。經綜合評審通過者,可獲得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理論或技能成績其中一項不合格者,在一年內可參加一次補考,綜合評審未通過者在下一年度可申報綜合補評。
綜合評審注重對技能運用及所做貢獻的評價,重點考核工作業績、技術革新、傳授技藝及職業道德。綜合評審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各職業(工種)專家,成立相應的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
五、培訓要求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申報人員,參加相應級別的職業培訓。各培訓單位在進行考前培訓時按如下標準執行:初級180課時;中級160課時;高級140課時;技師120課時;高級技師100課時。其中理論培訓課時占40%,實際操作課時占60%(個別工種可根據職業標準適當增減課時)。
各培訓單位本著對考生高度負責的態度,根據就地、就近和方便考生的原則,合理安排培訓場所。經培訓合格后,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安排進行鑒定考評。
六、收費
報名費、培訓費、鑒定費、評審費按照自治區發改委批準的《關于內蒙古自治區職業技能培訓鑒定收費標準等相關事宜的函》(內發改費字[2010]2496號)文件收費標準執行。
報名費及鑒定費由組織報名單位按職業(工種)類別級別代收后,交盟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培訓費由承擔各相應工種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嚴格按照培訓費收費標準執行。
七、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
2015年4月20日至6月10日。
(二)考試時間
技師高級技師理論、筆試技能考試時間為2015年8月9日上午;技能實操考試時間從2015年8月9日下午開始。
初中高級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八、報名要求
(一)申報人填寫的所有申報材料上的姓名,須與其身份證上姓名保持一致。
(二)申報人填寫申報表要求字跡工整清晰,用藍、黑色鋼筆或中性筆填寫。
(三)專業技術論文和專業技術總結,不得雷同、抄襲,以免評審中否決。
(四)各種證明原件復印時要求完整、清晰。
聯系電話:8266422
地址:興安盟黨政綜合辦公樓422室
網址: rsj.xam.gov.cn
(興安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告公示欄)
2015年4月10日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