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青有關單位人事(組織、政工)處: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6〕3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9月3日 | 8∶00—11∶00 |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
8∶00—12∶00 |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 |
14∶00—17∶00 |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 |
14∶00—18∶00 |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 |
9月4日 | 8∶00—11∶00 |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
8∶00—12∶00 |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 |
14∶00—17∶00 |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 |
14∶00—18∶00 |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
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應試人員填涂答題卡的同時,須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應試人員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應試人員攜帶與考試有關的規范、手冊等各種資料。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各專業的專業考試主要推薦規范、標準、規程目錄可登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應試人員作答應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試卷)和作答須知(答題卡),并按要求填涂相關信息;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考試成績管理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各類別考試成績不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應試人員應分別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相應證書。
四、報考條件
有關2016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情況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中的考試介紹)查詢,報考條件可登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可登陸高校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系統(edu.mohurd.gov.cn)查詢。
五、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
(一)相關工作安排時間表
工作內容 | 工作時間 | 備注說明 |
網上報名 | 6月30日9:00至7月12日16:00 | 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 |
區市主管部門初審 | 見附件1 | |
現場審核 | 7月7日9:00至7月13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 報名時在檔案庫中檢索到個人身份信息,系統直接置審核通過標志,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無需再進行主管部門初審和現場審核 |
網上繳費 | 7月1日9:00至7月15日16:00 | 考生須認真核對繳費是否成功,以免錯過繳費時間 |
打印準考證 | 8月30日9:00至9月4日14:30 | 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 |
(二)網上報名及繳費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網上報名。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報名時間:2016年6月30日9∶00—7月12日16∶00。
繳費時間:2016年7月1日9∶00—7月15日16∶00。
應試人員報名時,務必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上傳照片前應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審核,照片通過審核的方能正常上傳);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由于應試人員個人原因報錯科目、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報名時,如果應試人員在檔案庫中檢索到個人身份信息,說明該應試人員在有效年度內通過資格審核并參加過該考試,系統直接顯示審核通過標志,無需再進行現場審核,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其余應試人員均須提供相關材料到各自主管部門初審,并由主管部門統一持相關材料到審核現場進行現場審核。
網上報名實施期間,報名系統操作問題由山大鷗瑪軟件有限公司進行解答,聯系電話0531-66680723。對于相對集中的問題經整理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中發布。
(三)考場設置
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區設置情況如下:
考試名稱 | 考區設置 |
注冊土木工程師 | 在濰坊、濟寧設置考區 |
注冊結構工程師 | |
注冊電氣工程師 | 在濟南設置考區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 在青島設置考區 |
注冊化工工程師 | 在淄博設置考區 |
注冊環保工程師 | 在煙臺設置考區 |
(四)主管部門初審
應試人員填報并確認報名信息后,應及時通過報名系統打印《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本人簽字,經所在單位核實蓋章后,由所在單位將書面報名材料統一報送到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機構、市直及駐青單位人事處(以下簡稱“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在各級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檔案的可到相應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試機構)辦理初審手續。
到區(市)人事部門進行初審(上報材料)須按照《主管部門初審(材料匯總)安排表》(附件1)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完成材料上報。
應試人員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審查后退還);
(2)單位蓋章的《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網上打印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見附件2),其中原工作單位為外地設計單位的,應同時提供原單位設計資質證書復印件;
(5)設計業績證明材料(附件3),報考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應提供相應的設計圖紙資料以供審查;
(6)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指由工作單位在社保網登陸單位用戶打印的《青島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單位專用)》(須在報名人員姓名處挑“√”)和在社保網登錄個人用戶打印的《青島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個人專用)》,并經所在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確認蓋章,同時提供個人社保網上查詢密碼。
(7)2010年(含)之后通過基礎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報名參加專業科目考試時,需出具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印制的《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原件及復印件1份;
2010年之前在外省通過基礎科目考試,擬轉到山東參加專業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需提交原考試所在省省級考試機構開具的《基礎科目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現場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工作由市人社部門會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共同進行。請各主管部門于7月7日至7月13日(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到青島市勘察設計協會(寧夏路288號1號樓甲)二樓大會議室辦理報考資格審查、辦理現場確認。審核確認期間,接受審核的具體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資格審查通過后應在上述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現場審核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經單位和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后的《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網上打印一式兩份);
(2)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原件(現場審查后退還)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3)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業績證明等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4)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5)2010年(含)之后通過基礎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報名參加專業科目考試時,需出具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印制的《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原件及復印件1份;
2010年之前在外省通過基礎科目考試,擬轉到山東參加專業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需提交原考試所在省省級考試機構開具的《基礎科目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6)《2016年度注冊 工程師( )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見附件4,書面一式兩份,并帶優盤報EXCEL電子表,統一按附件4格式)。
(六)信息修改
初次報考應試人員可于7月12日16∶00前修改報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2.已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應試人員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對報名信息確認,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核。
在有效年度內報考的應試人員填報信息時,須認真檢查所填報信息,報名信息確認后系統自動審核通過,報考信息將無法修改。
六、考試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系統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見附件5。
七、收費標準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189號)、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重新發布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建綜函〔2016〕16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轉發勘察設計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28號)文件規定,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見附件3。
八、其他事項
(一)考試紀律: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等虛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12號令)嚴肅處理。
(二)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時,請按文件要求認真填寫報名信息。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科目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負。
(三)通過現場審核確認的考生請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
(四)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16年8月30日9:00至9月4日14:30。
(五)發票領取:請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準考證,如需考務費發票,請必須于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青島市勘察設計協會(寧夏路288號1號樓甲101房間)領取注冊結構工程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考務費發票。其他種類的考務費發票可于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準考證到青島海爾路人才市場(嶗山區海爾路178號)一樓大廳“人才培訓”窗口領取考務費發票。
(六)證書發放:考生全部科目考試合格后,可以按照相關要求領取資格證書。資格證書由人社部考試中心統一制作發放,證書發到我市后,請考生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證書辦理欄目查看相關證書辦理通知,根據通知要求辦理證書。
各單位要按照省、市統一部署,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將資格審核工作貫穿于考試的全過程,要嚴格要求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嚴防條件不符、偽造證件、冒名頂替人員報考,對查出的偽造證件一律收繳。
附件:
2.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考試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doc
4.2016年度注冊 工程師( )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doc
6.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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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