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和方式
根據司法部公布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及方式如下:
第十一條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具體考試時間和相關安排在舉行考試三個月前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內容和命題范圍以司法部當年公布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為準。
第十三條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分為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兩部分,綜合考查應試人員從事法律職業所應具有的政治素養、業務能力和職業倫理。
應試人員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的方可參加主觀題考試,客觀題考試合格成績在連續的二個考試年度內有效。
第十四條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紙筆考試、計算機化考試。
第十五條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統一確定合格分數線,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公布。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