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遼人考[2010]2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考試部門,中、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4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19日 下午 2:00- 4: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6月20日 上午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 2:00- 4: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下午 2:00- 4: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三)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學位。社會工作是指: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衛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的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
(四)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應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家教育部認可學歷或學位證書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
三、考場設置
我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由省人事考試局統一在省直考區(沈陽)設考場,并組織考試。
四、報名時間、辦法
參加我省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考人員,須通過《遼寧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一) 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3月1-30日,逾期不予補報。
(二)報名辦法
1、個人信息填報及照片上傳
(1)報考人員應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快捷按鈕進入報名系統報名。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按規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個人真實、準確的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照片。照片要求為單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證件照,照片存儲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與報名系統上提供的照片樣例大小相近)。
(2)上傳的照片將在發放“成績通知書”時作參照,報考人員須按規定上傳照片。
(3)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正確選擇考區。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應選擇省直考區,其他報考人員均按屬地化管理原則,選擇居住(或單位)所在市為報考考區。
2、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化原則進行。各市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所在市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駐沈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
(2)首次報考人員在填報個人信息及上傳照片后,應及時下載打印帶有本人照片的《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表》。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持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等材料到相應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2010年3月31日。
(3)往年考生(已參加過該項考試,有檔案號的續考人員,下同)報名參加2010年度的考試,不再進行資格審查及報名確認。報考人員應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填寫本人檔案號進入報名系統,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照片,照片通過審核后,即可進行網上繳費。
3、照片審核
(1)往年考生上傳的照片,由所在考區人事考試部門在下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若照片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重新上傳照片。
(2)首次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在報名確認時進行審核。
4、現場報名確認
(1)首次報考人員應在資格審查合格后,持報名表到省或市人事考試部門進行報名確認。省或市人事考試部門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辦理確認后,報考人員方可進行網上繳費。
(2)各考區人事考試部門在進行報名確認時,應對報名表中的照片進行審核,若照片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重新上傳照片。
5、網上繳費
(1)報考人員須通過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繳納考試費用。網上支付銀行為中國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請報考人員按網上規定步驟操作進行繳費,網上繳費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4月2日。
(2)報考人員在網上繳費后,須及早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本人的交費狀態是否為“已交費”,如果顯示其它狀態,請及時與省人事考試局聯系。
(3)報考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6、打印準考證
已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6月7-13日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均可)。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軍人可持軍官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報名咨詢
報考人員可向當地考區人事考試部門咨詢報名有關事宜。各考區人事考試部門的具體辦公地址及考務咨詢電話見附件。
五、收費
(一)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遼價函[2008]59號文件規定,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費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
(二)需要收據報銷的考生,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于考試當天在考試現場領取,或于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到所報考考區的人事考試部門領取。
(三)省人事考試局將在考試報名結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試部門撥付相應的考試費用。
六、答題要求
(一)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時間2.5小時),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忌诖痤}前應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七、成績管理
(一)2010年9月以后,在收到上級有關部門下發的合格標準文件后,《遼寧人事考試網》將發布查詢考試成績的時間和辦法。請考生關注《遼寧人事考試網》發布的成績查詢通知。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考生須一次通過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三)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3科,考生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八、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統一使用國家人事考試中心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
九、考試教材
國家民政部重新修訂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的《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考試大綱(2010年該科目考試命題以新修訂大綱為依據)和全部考試指導教材??忌鷳⒁獯缶V的最新變化和要求及考試指導教材的修訂。
十、其他
我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部負責。
考務咨詢電話: 024-23447330
考試成績查詢咨詢電話:024-23447310、23447320
證書領取咨詢電話:024-23447319
遼寧人事考試網
二○一○年一月五日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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