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2015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設工程計價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全省考試地點統一設在西安。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和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附件2)。
根據原人事部有關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申請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考生,其報名應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報名條件,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1、2015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及繳費確認,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有關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本人情況進行報名。
2、我省報名時間為7月24日至8月21日17:00時。報名應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按照網絡提示填寫報考信息、上傳照片,完成報名。注:首次登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考生須先進行網絡注冊。
3 、報考人員在網上(應選擇陜西省)填報的基本信息確認無誤且照片上傳成功,上傳照片審核通過后,下載打印《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
僅參加2013年和2014年考試人員視為老考生,不需審核報考資格,只需上傳照片審核通過后即可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其余均視為新考生,須經省人事考試中心資格審查后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4、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7月27日至8月20日(節假日除外)。現場資格審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現場資格審查時,新考生須攜帶《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學歷證書(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及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證明。
5、資格審查通過后,報考人員進行網上支付考試費用,報名確認結束。
未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設東路3號人社廳1號辦公樓,聯系電話: 029-89530805、89538291。
四、收費標準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陜價費調發〔2000〕139號文件批準的每人每科45元收取。
五、有關事項說明
1、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客觀題)、建設工程計價(客觀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客觀題)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與“安裝工程”2個子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2、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報考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3、客觀題各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自2015年度開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改為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評分。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時注意如下事項:
①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②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4、考生應考時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5、考生可于10月9日至15日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6、完成報名繳費確認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試中心開取發票,開取發票截止時間為10月16日17:00時前。
7、考試使用2013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由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教材《建設工程造價管理》(2013版)、《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013版)、《建設工程計價》(2013版)(2014年修訂)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訂),《建設工程計價》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使用舊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從中國建設工程造價協會網站(網址:www.ceca.org.cn)或中國計劃出版社網站(網址:www.jhpress.con)上下載“教材修改說明”。
附件:1.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代碼表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023. 造價 工程師考試 | 04. 考 全 科 | 01. 土建 | 1.建設工程計價 |
2.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
3.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 |||
4.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木建筑工程) | |||
02. 安裝 | 1.建設工程計價 | ||
2.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
3.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 |||
4.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工程) | |||
02.免 二科 | 01. 造價 | 1.建設工程計價 | |
2.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附件2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摘自《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人發〔1996〕77號)
第八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二)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三)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四)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摘自《關于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發〔1998〕8號)
四、在《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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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