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勘察類(基礎)、二級計量、出版、一建相應專業證書辦理
2014年度勘察類(基礎)、二級計量師、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出版資格考試證書已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我市,現將證書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取、辦理方式
勘察類(基礎)、二級計量師、出版資格考試的考生將相關材料交到單位所在各縣市區人社局進行資格審核。各縣市區人社局審核通過后,統一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的考生按合格人員名單(見附件)中的領取地點辦理。
二、時間安排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于2015年8月7日至8月13日(正常工作日時間)向單位(僅限報名點選“市直”的考生)、縣市區報名點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二級計量師、出版證書辦理提交《執(職)業資格考試登記表》一份(點擊下載,手工填寫,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并蓋章);勘察類(基礎)、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證書辦理無需提交登記表;
3、考生照片(與準考證同底版)1、2寸各1張(1寸照片請粘貼在登記表上,2寸照片將用于證書上);勘察類(基礎)、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證書辦理無需提交照片。
(二)單位、縣市區報名點于2015年8月14日至8月20日(正常工作日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
1、單位介紹信(模板見附件)、辦理人身份證;
2、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注:縣市區報名點對考生資格審核通過后,可將各類證件原件歸還考生,只留取身份證、學歷證書復印件提交給市人事考試中心;市直單位必須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考生于2015年8月21日至8月28日(正常工作日時間)憑身份證到各單位、縣市區報名點領取證書。各報名點聯系方式(點擊查閱)。
三、注意事項
(一)根據原山東省人事廳《關于發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1998〕8號)文件規定,過期不辦視為放棄資格,不再發放。請有關單位及考生相互轉告。
(二)報名點對考生資格審核時,務必細致、嚴格。如果審核時發現考生不具備報名資格,證書業務不予辦理。
(三)辦理證書時,請務必提供證書編號(證書編號、所屬報名點請查閱合格人員名單)。
附件:
更多關注:巖土工程師考試真題 巖土工程師考試網絡課堂
(責任編輯:黑天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