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高新區,市直有關主管部門及省屬以上駐淄有關單位:
2016年經濟(初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現已開始發放,請各區縣、各主管部門按照以下原則領取證書:(請考生按報名點屬地原則,到各領取點領取合格證書)
領證所需材料:
一、單位統一領取:
1.領證介紹信(見附件一)(考生合格人數較多的單位,必須由單位統一領取);
2.合格人員名單(請從附件四中挑選,保留序號、證書編號、姓名等信息);
3.單位領證人的身份證原件;
4.填寫完備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見附件二);
5.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兩張。
二、個人領取:
1.考生身份證原件(個人委托他人代領的,需領證人與被領證人的身份證原件);
2.填寫完備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見附件二);
3.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兩張;
4.查找個人證書編號、序號等信息(見附件四)。
領證時間: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30日 。(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國家法定休息日和節假日除外。)請相互轉告,在規定的時間內前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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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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