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宜人考[2011]2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鄂人社考[2011]2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務日程安排
1、網上報名起止時間
2011年1月12日9:00—1月21日16:00(逾期不安排補報)
2、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1年6月17日 下午 14:00~16:30 財務與會計
2011年6月18日 上午 09:00~11:30 稅法(一)
2011年6月18日 下午 14:00~16:30 稅法(二)
2011年6月19日 上午 0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2011年6月19日 下午 14:00~16:30 稅務代理實務
3、準考證下載時間
2011年6月13日~6月16日
4、資格審查時間
2011年1月24日—1月27日
5、繳費確認時間
2011年1月24日—1月27日
二、成績管理
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五科)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執業資格證書;考兩科為非滾動管理模式,即兩科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全部通過,才能獲得執業資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五科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1、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3、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或獲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4、獲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年;
5、獲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6、對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8年者,可報名參加注冊稅務師全部科目的考試;
7、對于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1年,可報名參加注冊稅務師全部科目的考試。
(二) 免試條件(考兩科)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指在稅務部門或其它單位直接從事稅收業務工作)。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107號)規定,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申請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考生,其報名條件應符合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116號)和《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規定的報名條件;1、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2、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四、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注冊稅師執業資格考試,全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具體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如下:
(一)所有考生須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填寫報考信息,上傳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占滿圖框)。對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實,考前取消考試資格,考后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收回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首次報考的人員,在網上完整提交報名信息后,下載打印報名表(A4幅面),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后,持有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職稱證)原件,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資格審查(蓋章),審查通過后方可繳費。
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在網上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下載打印報名表(A4幅面),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后,持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辦理免試部分科目手續,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方可繳費。免試科目考生辦理免試證明手續的有關事宜,請按鄂國注稅發[2006]16號文件執行。
(三)已參加過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憑檔案號通過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下載打印報名表(A4幅面),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直接繳費。
(四)繳費確認辦法
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在報名點辦理現場繳費確認手續。
報名點:
夷陵區01 宜都市02 枝江市03 當陽市04
遠安縣05 興山縣06 秭歸縣07 長陽縣08
五峰縣09 宜昌市10
(五)考生繳費后方可確認報名成功。考生報名成功后,請在湖北省國家稅務局網站“湖北注稅”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欄目“網上報名”進行登記(網址:www.hb-n-tax.gov.cn),并于規定時間內下載準考證,參加考試。具體報名、繳費確認、準考證下載辦法請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查詢。
(六)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五、考試報名費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鄂價費[2005]266號有關文件規定,考試報名費每人60元/科。
六、注意事項
1、在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和上傳照片,如有誤,請在報名期間和考前一周或考后兩天內,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填寫《信息更正申請表》按程序更正;逾期后,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2010]45號)文件中“不再受理錯誤信息”更改的規定執行(詳見湖北人事考試網公告)。
2、考生應考時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入場,缺一不可。
3、請考生保留準考證(以便查詢成績和辦證使用),考試成績可在考后三個月左右通過網址: http://www.hbrsks.gov.cn/查詢。
4、稅法(一)、稅法(二)、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4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稅務代理實務》為主觀題,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注意: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域內作答;必須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作答。考生應考時,須攜帶2B鉛筆、橡皮、鋼筆或簽字筆(黑色)、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
七、考試用書及培訓
有關考試用書的征訂及培訓請與宜昌市干部培訓中心聯系。
聯系電話:6056433
聯 系 人:何文婷
附件1:
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
類 別 |
級 別 |
專業 |
科 目 |
22.注冊 稅務師 |
5.考5科 |
01.注冊稅務師 |
1. 稅法(一) 2. 稅法(二) 3. 稅務代理實務 4. 稅收相關法律 5. 財務與會計 |
2.考2科 |
01.注冊稅務師 |
3. 稅務代理實務 4. 稅收相關法律 |
宜昌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O一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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