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考[2014]6號文件,以及福建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福建省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閩會考辦[2014]1號)文件精神及考務工作安排,現將南平考區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報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在延市直及中央駐延單位高級會計師評審資格考試報名另見省考辦在福建會計信息網上的公告):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初級資格考試于9月20-24日舉行,實行無紙化考試方式,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中級資格考試于10月25-26舉行,考試科目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初級、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個批次) | 9:00-12:30 試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 ||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 |||
10月25日(星期六) | 9:00-11:30財務管理 | ||
14:00-16:30經濟法 | |||
? 10月26日 ? ? (星期日) | 9:00-12:00中級會計實務 | 9:00-12:30高級會計實務 |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5.取得博士學位。
(四)對于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三、報名日期
考生應于4月3-18日(全天24小時)登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kzp.mof.gov.cn)進行注冊,填寫個人信息,并于4月15-20日到南平考區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及繳費。
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即:在延市直單位、中央駐延單位、駐延部隊請選擇“南平市直報名點”進行網上注冊和現場審核繳費,其他縣市區可選擇相關報名點。各報名點聯系方式如下:
序號 | 報名點 | 地址 | 聯系電話 |
1 | 南平市直 | 南平市鼓樓街49號 | 0599-8873998 |
2 | 延平區 | 南平市延平區財政局會計股 | 0599-6161792、6161793 |
3 | 邵武市 | 邵武市財政局會計股 | 0599-6225244 |
4 | 建甌市 | 建甌市財政局會計股 | 0599-3839680 |
5 | 建陽市 | 建陽市財政局會計股 | 0599-5840210 |
6 | 武夷山市 | 武夷山市財政局會計股 | 0599-5302121 |
7 | 順昌縣 | 順昌縣財政局會計股 | 0599-7821304 |
8 | 浦城縣 | 浦城縣財政局會計股 | 0599-2831046 |
9 | 光澤縣 | 光澤縣財政局會計股 | 0599-7932728 |
10 | 政和縣 | 政和縣財政局會計股 | 0599-3325959 |
11 | 松溪縣 | 松溪縣財政局會計股 | 0599-2324896 |
四、現場審核有關事項
(一)現場審核時間、地點
南平市直報名點現場審核時間為2014年4月15日-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審核地點:南平市會計考試管理中心(鼓樓街原光明美食城往里三樓)。
(二)報名條件中從事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必須扣除全日制在校學習的時間),其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三)考生應提交的資料
1.南平直單位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不包括延平區和外地證書),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至2013年度。
2.加蓋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確認章的報名信息表一份。
3.與報名信息表上照片同底的二寸近期彩照一張。
4.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5.考生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7.與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行政事業單位的考生除外)。
五、教材征訂
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綱教材實行網絡配送征訂,考生可在4月20日之前登錄福建會計考試教材征訂配送網(http://ps.kjjxjy.com)進行征訂。
六、其他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應當“誠信參考”,提供真實的報名信息(包括工作單位等),如發現提供虛假證明,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記入會計人員誠信檔案。其他相關考試信息請查詢“福建省會計信息網”。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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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