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省直駐黃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52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答題方式
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2011年6月17日至19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如下:
6月17日下午 2∶00—4∶30財務與會計
6月18日上午 9∶00-11∶30稅法(一)
下午 2∶00-4∶30稅法(二)
6月19日上午 9∶00-11∶30稅收相關法律
下午 2∶00-4∶30稅務代理實務
《稅務代理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試管理模式
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采取滾動管理模式,考5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考4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考2個科目的須在當年一次性通過方為合格。
檔案號是實施滾動考試管理的關鍵識別標識,考生必須妥善保管好準考證并牢記自己的檔案號,以確保成績有效滾動。
三、報考條件
(一)不免試人員報考條件
根據原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的《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116號),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1、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3、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獲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4、獲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5、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6、原人事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原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4號)補充規定有關報考條件為:
對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8年者,可報名參加注冊稅務師全部科目的考試;
對于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1年,可報名參加注冊稅務師全部科目的考試;
對于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已取得稅務師執業證書,雖在稅務代理機構內從事稅務代理業務工作,但不符合免試條件者,可報名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全部科目的考試。
(二)免試考2科人員報考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1、按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已取得稅務師執業證書并在稅務代理機構內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
(三)免試考4科人員報考條件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15號)精神,從2011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其余4個科目的考試。
因違反考試紀律,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號)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四、報名、報考資格審查、繳費時間及辦法
(一)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考生于2011年1月4日至13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按照網站規定的流程簽訂誠信承諾書、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本人照片,并于24小時后上網查看照片審查結果,照片審查不合格的,重新上傳照片;照片審查合格的,下載打印報名表。
(二)現場審查報考資格
考生根據規定的報考條件,于2011年1月18日當天先到市國稅局或市地稅局進行資格初審,再到市人才中心由市人社局專技科進行復審,符合報名條件者辦理報名手續。續考考生報名時須提供上一年度考試的準考證。
考生現場資格審核時需要攜帶的報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護照或軍官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2、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張。
3、本人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張。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5、從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各1張,并簽字確認。
6、報考條件中列舉其它的材料。
凡在報名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現場繳費
報考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現場繳納考試費用。
五、考點設置與準考證辦理
省人事考試院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考生于2011年6月14日至16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六、收費標準推薦培訓:中國注冊稅務師考試網
根據國家發改委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財政廳、物價局皖價費〔2006〕240號文件規定,2011年注冊稅務師考試費按每科66元收取(含上繳國家部分)。
七、注意事項
應考時,考生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確計算器,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
《稅務代理實務》科目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考生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卡首頁的答題注意事項,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使用黑色墨水筆在有效區域內作答。
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規則、監考人員守則等,按原省人事廳等部門皖人發〔2002〕78號文件規定執行;違紀處理辦法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號)規定執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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