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
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事考試院,市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82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6]7號)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報考人員可根據專業、學歷、職業年限及報考條件選擇報考。
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五個專業方向選擇報考。
二、報考條件
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也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可登錄高校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系統(edu.mohurd.gov.cn)查詢。
三、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上進行網上報名,報名鏈接地址為: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錄界面)或http://www.hbsrsksy.cn(湖北人事考試網)。
擬報考人員應先到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報考人員在上傳注冊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該軟件自行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具體要求見軟件說明),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
所有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注冊并登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上傳預先用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審核處理后生成的報名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登記照),根據屬地原則選擇省直或相應市州報名點,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報考信息。對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實,考前取消考試資格,考后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收回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特別注意事項:
網報檔案庫。網報檔案庫是掛在統一網報系統的檔案庫,用來檢查報考人員是否為老考生。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按“新考生”處理。
新老考生界定。網報檔案庫只掛接上一考試年度的檔案信息。凡曾參加過2014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被視為“老考生”,其它報考人員均被視為“新考生”,須重新審核報考條件。
(一)新考生
1、符合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新考生(除曾參加過2014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之外的報考人員,下同),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打印《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報名表》和有關證明材料(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單位出具的職業年限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各1份,不具備規定學歷報考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的人員,還應提供符合要求的項目設計圖紙圖簽等業績證明,根據所選報名點到相應地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查手續。
特別注意事項1:
凡符合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新考生(除曾參加過2014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之外的報考人員,下同),選擇“荊州市人事考試院審核點(市直及各縣市區)”報考的新考生,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打印《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報名表》及有關材料(二代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資格證、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各1份,須先經荊州市住建委勘察設計科(地址:沙市區公園路11號,荊州市住建委二樓,聯系電話8215328)和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技科(地址:荊州市公安局北面,沙市區太岳東路8號,人社局1號樓2樓,聯系電話8278488)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蓋章)后,再到荊州市人事考試院服務大廳一樓交報名表(報名表必須印章齊全)辦理現場網上審核確認手續,最后,由本人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 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荊州市人事考試院服務大廳地址:荊州市人社局2號樓一樓(市公安局北面,沙市區太岳東路8號)聯系電話0716-8259263或0716-8278477或07168278478。
2、符合免試條件的新考生,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打印《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報名表》和有關證明材料(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單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各1份,根據所選報名點到相應地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查手續。
(2)選擇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報名點的人員,到當地住建主管部門和人社(職改)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蓋章),持蓋章后的《報名表》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審核確認后,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特別注意事項2:
凡符合免試條件的新考生: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打印《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報名表》及有關材料(二代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資格證、單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各1份,須先經荊州市住建委勘察設計科(地址:沙市區公園路11號,荊州市住建委二樓,聯系電話8215328)和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技科(地址:荊州市公安局北面,沙市區太岳東路8號,人社局1號樓2樓,聯系電話8278488)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蓋章)后,再到荊州市人事考試院服務大廳一樓交報名表(報名表必須印章齊全)辦理現場網上審核確認手續,最后,由本人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 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荊州市人事考試院服務大廳地址:荊州市人社局2號樓一樓(市公安局北面,沙市區太岳東路8號)聯系電話0716-8259263或0716-8278477或07168278478。
(二)老考生
曾參加過2014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的老考生,憑姓名和身份證號在網上報名系統中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不需要再進行資格審查,但考生應打印《報名表》留存,并須在規定的時間繳費確認。
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6年6月25日9:00~7月6日16:00。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2016年6月27日9:00~7月7日16:00(雙休日除外)。
(三)網上繳費確認時間
2016年6月27日9:00~7月9日16:00。
(四)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
2016年8月26日9:00~9月4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zg.cpta.com.cn
(五)考試時間:
2016年9月3日
上午 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下午 14:00~17: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14:00~18: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2016年9月4日
上午 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8:00~12: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下午 14:00~17: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14:00~18: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方可參加考試。
五、考試要求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與考試有關的規范、手冊等各種資料。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并嚴格按照試卷封面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進行作答。草稿紙由各考場統一配發,數量應滿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各專業的專業考試主要推薦規范、標準、規程目錄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六、考試成績及信息管理
參加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均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后,方可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系統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信息見附件2。
七、考區設置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只設省直考區。
八、考試收費標準及依據
詳見附件3
各地人社、住建等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考試安全順利實施。
附件:
1、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2、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
3、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依據
附件1: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報考條件
(一)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⑶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二)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⑶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⑵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⑶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⑷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⑸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2年。
⑹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⑺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①勘察技術與工程;②土木工程;③水利水電工程;④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⑵相近專業:①地質勘探;②環境工程;③工程力學。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二、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報考條件
(一)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⑻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⑵相近專業:①船舶與海洋工程;②水利水電工程;③土木工程。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三、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報考條件
(一)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二)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9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5年。
⑻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5年;或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①水利水電工程;②水文與水資源工程;③農業水利工程;④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⑵相近專業:①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②船舶與海洋工程;③土木工程;④工程力學;⑤交通工程;⑥勘查技術與工程、資源勘查工程;⑦機械設計制及其自動化;⑧給水排水工程;⑨熱能與動力工程;⑩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一)參加注冊電氣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參加注冊電氣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⑻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⑵相近專業:①自動化;②電子信息工程;③通信工程;④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五、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報考條件
(一)參加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參加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⑻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暖通空調:
⑴ 本專業: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⑵ 相近專業:①國防工程內部環境與設備;②飛行器環境與生命保障工程;③環境工程;④安全工程; = 5 \* GB3 ⑤食品科學與工程 = 6 \* GB3 ⑥熱能與動力工程
⑶ 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給水排水:
⑴ 本專業:給水排水工程。
⑵ 相近專業:環境工程。
⑶ 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動力:
⑴ 本專業:①熱能與動力工程;②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③化學工程與工藝;④食品科學與工程。
⑵ 相近專業:①飛行器設計與工程;②飛行器動力工程;③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④油氣貯運工程。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六、注冊化工工程師報考條件
(一)參加注冊化工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參加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⑻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①化學工程與工藝;②高分子材料與工程;③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④制藥工程;⑤輕化工程;⑥食品科學與工程;⑦生物工程。
⑵相近專業:①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②環境工程;③安全工程。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一)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⑶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⑻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①環境工程;②環境科學;③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④農業資源與環境;⑤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⑵相近專業:①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②給水排水工程;③熱能與動力工程;④土木工程;⑤水文與水資源工程;⑥化學工程與工藝;⑦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⑧安全工程; = 9 \* GB3 ⑨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一)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類別 | 專業名稱 | 學歷或學位 | 職業實踐 最少時間 | 最遲畢 業年限 |
本 專 業 | 結構工程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 2015年 | |
建筑工程 (不含巖土工程) | 評估通過并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 2015年 | ||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 | 2015年 | |||
專科畢業 | 1年 | 2014年 | ||
相 近 專 業 | 建筑工程的巖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建筑學 工程力學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 2015年 |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 2015年 | |||
專科畢業 | 1年 | 2014年 | ||
其它工科專業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 | 1年 | 2014年 |
2、1971年(含1971年)以后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筑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筑工程分類標準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1項。
(2)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中型工業建筑工程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不少于1項。
(二)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類別 | 專業名稱 | 學歷或學位 | Ⅰ類人員 | Ⅱ類人員 | ||
職業實踐 最少時間 | 最遲畢 業年限 | 職業實踐 最少時間 | 最遲畢 業年限 | |||
本 專 業 | 結構工程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 4年 | 2012年 | 6年 | 1991年 |
建筑工程 (不含巖土工程) | 評估通過并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 4年 | 2012年 | Ⅱ類人員中 無此類人員 | ||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 | 5年 | 2011年 | 8年 | 1989年 | ||
專科畢業 | 6年 | 2010年 | 9年 | 1988年 | ||
相 近 專 業 | 建筑工程的巖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建筑學 工程力學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 5年 | 2011年 | 8年 | 1989年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 6年 | 2010年 | 9年 | 1988年 | ||
專科畢業 | 7年 | 2009年 | 10年 | 1987年 | ||
其它工科專業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 | 8年 | 2008年 | 12年 | 1985年 |
注: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該類人員可一直報考專業考試,直至通過為止。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
4、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類別 | 專業名稱 | 學歷 | 職業實踐 最少時間 | 最遲畢 業年限 |
本 專 業 | 工業與民用建筑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2年 | 2014年 |
普通大專畢業 | 3年 | 2013年 | ||
成人大專畢業 | 4年 | 2012年 | ||
普通中專畢業 | 6年 | 2010年 | ||
成人中專畢業 | 7年 | 2009年 | ||
相 近 專 業 | 建筑設計技術 村鎮建設 公路與橋梁 城市地下鐵道 鐵道工程 鐵道橋梁與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4年 | 2012年 |
普通大專畢業 | 6年 | 2010年 | ||
成人大專畢業 | 7年 | 2009年 | ||
普通中專畢業 | 9年 | 2007年 | ||
成人中專畢業 | 10年 | 2006年 | ||
不具備 規定學歷 | 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筑項目)不少于二項。 | 13年 |
|
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
考試代碼 | 級別代碼 | 專業代碼 | 科目代碼 |
003.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 | 01.一級 | 01.基礎·一級結構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一級結構 | 3.專業考試(上) | ||
4.專業考試(下) | |||
004.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 | 02.二級 | 01.專業·二級結構 | 1.專業考試(上) |
2.專業考試(下) | |||
008.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 01.基礎 | 01.基礎·巖土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巖土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1.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 | 01.基礎 | 01.基礎·發輸變電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發輸變電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2.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 | 01.基礎 | 01.基礎·供配電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供配電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3.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 | 01.基礎 | 01.基礎·給水排水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給水排水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4.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 | 01.基礎 | 01.基礎·暖通空調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暖通空調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5.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動力) | 01.基礎 | 01.基礎·動力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動力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6.注冊化工工程師 | 1.基礎 | 01.基礎·化工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2.專業 | 01.專業·化工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考試代碼 | 級別代碼 | 專業代碼 | 科目代碼 |
017.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 | 01.基礎 | 01.基礎·港口與航道工程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港口與航道工程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78.注冊環保工程師 | 01.基礎 | 01.基礎·環保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環保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77.注冊土木工程師 (水利水電工程·工程規劃) | 01.基礎 | 01.基礎·工程規劃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工程規劃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76.注冊土木工程師 (水利水電工程·水工結構) | 01.基礎 | 01.基礎·水工結構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水工結構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75.注冊土木工程師 (水利水電工程·工程地質) | 01.基礎 | 01.基礎·工程地質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工程地質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74.注冊土木工程師 (水利水電工程·工程移民) | 01.基礎 | 01.基礎·工程移民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工程移民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73.注冊土木工程師 (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 | 01.基礎 | 01.基礎·水土保持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水土保持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依據
考 試 項 目 | 收 費 標 準 | |||||
基 礎 考 試 | 專 業 考 試 | |||||
科 目 | 標 準 | 科 目 | 標 準 | |||
注冊結構工程師 | 一級 | 基礎考試(上) | 64元/科 | 專業考試(上) | 72元/科 | |
基礎考試(下) | 專業考試(下) | |||||
二級 | —————— | 專業考試(上) | 75元/科 | |||
專業考試(下) | ||||||
注冊土木工程師 | 巖土 | 基礎考試(上) | 64元/科 | 專業知識(上) | 64元/科 | |
專業知識(下) | ||||||
基礎考試(下) | 專業案例(上) | 75元/科 | ||||
專業案例(下) | ||||||
港口與航道 工程 | 基礎考試(上) | 83元/科 | 專業知識(上) | 80元/科 | ||
專業知識(下) | ||||||
基礎考試(下) | 專業案例(上) | 80元/科 | ||||
專業案例(下) | ||||||
水利 水電 工程 | 工程 規劃 | 基礎考試(上) | 73元/科 | 專業知識(上) | 75元/科 | |
專業知識(下) | ||||||
基礎考試(下) | 專業案例(上) | 80元/科 | ||||
專業案例(下) | ||||||
水工 | 基礎考試(上) | 73元/科 | 專業知識(上) | 75元/科 | ||
專業知識(下) | ||||||
基礎考試(下) | 專業案例(上) | 80元/科 | ||||
專業案例(下) | ||||||
工程 | 基礎考試(上) | 73元/科 | 專業知識(上) | 75元/科 | ||
專業知識(下) | ||||||
基礎考試(下) | 專業案例(上) | 80元/科 | ||||
專業案例(下) | ||||||
工程 | 基礎考試(上) | 73元/科 | 專業知識(上) | 75元/科 | ||
專業知識(下) | ||||||
基礎考試(下) | 專業案例(上) | 80元/科 | ||||
專業案例(下) | ||||||
水土 | 基礎考試(上) | 73元/科 | 專業知識(上) | 75元/科 | ||
專業知識(下) | ||||||
基礎考試(下) | 專業案例(上) | 80元/科 | ||||
專業案例(下) | ||||||
考 試 項 目 | 收 費 標 準 | |||||
基 礎 考 試 | 專 業 考 試 | |||||
科 目 | 標 準 | 科 目 | 標 準 |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 給水排水 | 基礎考試(上) | 64元/科 | 專業知識(上) | 65元/科 | |
專業知識(下) | ||||||
基礎考試(下) | 專業案例(上) | 69元/科 | ||||
專業案例(下) | ||||||
暖通空調 | 基礎考試(上) | 64元/科 | 專業知識(上) | 68元/科 | ||
專業知識(下) | ||||||
基礎考試(下) | 專業案例(上) | 72元/科 | ||||
專業案例(下) | ||||||
動力 | 基礎考試(上) | 64元/科 | 專業知識(上) | 70元/科 | ||
專業知識(下) | ||||||
基礎考試(下) | 專業案例(上) | 75元/科 | ||||
專業案例(下) | ||||||
注冊電氣工程師 | 供配電 | 基礎考試(上) | 64元/科 | 專業知識(上) | 68元/科 | |
專業知識(下) | ||||||
基礎考試(下) | 專業案例(上) | 72元/科 | ||||
專業案例(下) | ||||||
發輸變電 | 基礎考試(上) | 64元/科 | 專業知識(上) | 68元/科 | ||
專業知識(下) | ||||||
基礎考試(下) | 專業案例(上) | 72元/科 | ||||
專業案例(下) | ||||||
注冊化工工程師 | 基礎考試(上) | 70元/科 | 專業知識(上) | 80元/科 | ||
專業知識(下) | ||||||
基礎考試(下) | 專業案例(上) | 80元/科 | ||||
專業案例(下) | ||||||
注冊環保工程師 | 基礎考試(上) | 70元/科 | 專業知識(上) | 70元/科 | ||
專業知識(下) | ||||||
基礎考試(下) | 專業案例(上) | 75元/科 | ||||
專業案例(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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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