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4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領取及后續相關事宜公告
上海市2014年下半年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已順利結束,為方便廣大考生領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往面試合格未領取合格證明的也可前來領取),并及時參加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合格證明領取
(一)領取時間
2015年3月12日-24日(不含雙休日,工作日上午9:00~11:15,下午13:00~15:30)。
(二)領取地址
水電路839號三樓(虹口區教師進修學院北部校區內)
備注:因領取地址臨時變動,3月5日之前(含3月5日)已經完成預約的考生,請重新上網打印預約憑證,查看最新領取地址,造成不便,敬請諒解。
(交通路線參考:公交:762路、107路、875路、853路、597路、876路、823路、966路、140路等;軌道交通地鐵3號線)
(三)領取方式
因領取人員較多,辦公場地有限,本次領取合格證明必須至少提前一天完成網上預約。
網上預約方式:考生請于3月6-23日期間,打開此公告,點擊“我要查詢并預約”,(因領取地址臨時變動,3月5日之前(含3月5日)已經完成預約的考生,請重新上網打印預約憑證,查看最新領取地址,造成不便,敬請諒解。)完成預約領證,并打印預約憑證。未經預約的考生謝絕當日前來領取。
(四)領取時攜帶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預約憑證(考生預約完畢后需打印)。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攜帶本人學生證)。
(五)領取要求及咨詢電話
1、領取要求:領取時將拍攝教師資格認定照片,必須由考生本人親自前來領取,他人不可代領。
2、咨詢電話:62523036(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3、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前來領取合格證明的,將無法參加的后續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
二、合格證明領取后續相關事宜
(一)普通話證書準備
考生應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80分)及以上標準。根據相關部門文件規定,申請認定幼兒園、語文、對外漢語學科教師資格,普通話證書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87分)及以上標準。
(本市普通話水平測試由上海市語言文字水平測試中心負責,地址為:延安西路900號一樓,咨詢電話:62558388)
(二)教師資格申請認定
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考生,可于3月下旬關注上海教育人才網(www.shehr.cn)中相關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與申請流程公告(適用于國考人員),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在2015年5月20日-30日登錄上海教育人才網(www.shehr.cn),參加教師資格認定申請。
友情提示:現場無停車位,請考生不要駕車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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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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