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審計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福建省職稱
改革工作辦公室關于2017年度高級審計師
資格評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市審計局、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群工作部,省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2017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工作將按照《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人發〔2002〕58號)要求進行,現就評審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員范圍與條件
本次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申報人員應是全省企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參加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且達到國家合格標準,并符合《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規定的人員。申報人員從事審計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二、評審申報工作程序
(一)各單位組織申報人員學習、掌握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條件和報送評審申報材料的有關要求,指導并配合申報人員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
(二)申報人員從http://www.fjaudit.gov.cn福建省審計廳網站下載有關申報表格(2016樣表),根據要求實事求是地填寫申報內容。
(三)各單位須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包括對申報人員的學歷(學位)、高師考試合格時間、工作業績、理論研究成果等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和認定。工作業績、著述論文等材料的形成時間以申報截止日期為準。
(四)各單位在報送申報材料之前,須將申報人員的相關申報材料在本單位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在《高級審計師評審申報材料簡明表》“基層單位審核意見”中注明公示結果。
(五)各單位按規定的程序、時間和地點報送申報材料及材料目錄,同時提供申報材料電子文件夾。
(六)省審計廳人事處負責接收申報材料,并會同省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將符合申報條件的評審申報材料提交省審計專業高級審計師評審委員會評審。
三、評審申報材料內容與要求
(一)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黨群工作部或省直主管單位職改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1份。
根據省政府有關高等院校、省屬公立醫院、省屬科研機構、中小學、中職校(含技校)“評聘合一”的規定,凡是我省上述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提供相關空崗證明。
(二)《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每份嚴格按照樣表“填表說明”要求填制,貼近期免冠2寸照片。其中“單位推薦意見”,包括獲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后的主要審計業務成果、審計及相關專業理論水平、研究成果以及對申報人申報高級審計師資格的意見,負責人簽名并蓋單位公章。
(三)《高級審計師評審申報材料簡明表》一式25份,每份嚴格在樣表格式內填寫相應內容,用一張A3紙雙面打印、整齊對折。
(四)《業務工作報告》(3000字以內)1份。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要對《業務工作報告》進行審核,必須與年度考核情況相銜接,注明“情況屬實”,審核人簽名并蓋單位公章。
(五)近五年(2013~2017)《年度考核登記表》或《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復印件1份。
(六)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
(七)審計師或相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
(八)在有效期內的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復印件1份。
(九)有效期內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兩個科目(模塊)的合格證書,或審計署計算機知識與技能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1份。
(十)審計業務成果獲獎證書復印件1份。
(十一)取得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至本次申報截止日期,已經公開發表的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審計及相關理論成果至少2篇(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核心類報紙、期刊上發表2篇以上獨立完成的論文、調查報告,或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非核心類報紙、期刊上發表3篇以上獨立完成的論文、調查報告,或在省一級新聞出版部門認定的有內部刊號的報紙、期刊上發表4篇以上獨立完成的論文、調查報告,每篇不少于2000字),提供每篇的原件和封面、目錄、刊號、正文復印件各1份,同時從中選擇一篇參加鑒定的代表作,另需提供其正文復印件(隱去作者姓名、單位,不蓋章)一式2份。
發表在增刊、套刊、電子刊、一號多刊等刊物上的論文不予認可,刊用件一律不收。
(十二)《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評審結果簡明表》只要提供填好申報人有關信息的電子版。
(十三)申報材料電子文件夾1份,包括《高級審計師評審申報材料目錄》《業務工作報告》《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評審表》《高級審計師評審申報材料簡明表》《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評審結果簡明表》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電子版。
上述申報材料中有特別說明的除外,一律用A4紙雙面打印或雙面復印(以附件一的目錄順序連續制作、盡量不留空白頁)。所有復印件均需單位人事部門查驗原件后,統一在復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復印”,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一)至(十一)項申報材料,按照附件一的目錄及備注要求,用A4牛皮紙檔案封皮裝訂成冊,在封面上自上而下逐欄填寫“單位名稱”“高級審計師評審申報材料”“申報人姓名”“2018年8月”,卷首按照附件一的格式列出目錄,標明件數、頁碼等信息,并整冊加蓋騎縫章。第(二)、(三)項的備份材料、第(十一)項的原件和不蓋章的代表作復印件,單獨裝入牢固的牛皮紙檔案袋,袋面上注明申報人的單位、地址、郵編、辦公電話和手機號碼。第(十三)項以申報人的姓名命名、制成壓縮文件,審計機關及所屬單位可通過騰訊通發送,其他單位可自行加密發至郵箱283091151@qq.com,并電話確認。
所有申報材料的填制,應符合樣本格式,信息完整,排版整齊,其紙張大小、打印模式、裝訂方法、表格格式、包裝材料等不得變更。不按要求提供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評審工作紀律
評審申報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評審資格或由發證機關收回其高級審計師資格證書,三年內不得再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
(一)偽造、涂改證件、證明。
(二)提交虛假申報材料。
(三)其他嚴重違反評審規定的行為。
五、評審收費標準
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閩價費字〔2008〕361號文件規定,參加評審申報人員每人繳納評審費550元、論文鑒定費200元。待申報材料初審通過后,另行通知收取。
六、報送材料時間和地點
(一)報送材料時間:2018年8月21日至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報送材料地點
福州市華林路201號華林大廈(郵政編碼350003)
福建省審計廳人事處
聯 系 人:林素卿
聯系電話:0591-63396679
附件:1.高級審計師評審申報材料目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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