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茂名經濟師開始時間安排: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7月2日9:00-7月20日17:00,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30日9:00-11月5日 17:00,考后資格審核。
關于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4號)精神,現就我省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
11月7日 | 9:00-11:30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 客觀題 |
14: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 客觀題 |
二、考試地點
各地級以上市和省直設置考區。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執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符合規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報考初級資格考試條件
必須具備高中畢業(含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報考中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初級資格;
2.大專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位。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三)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規定,凡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四、報考流程
本次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網上報名,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7月2日9:00-7月20日17:00。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報考流程如下:
1.用戶注冊和填報信息。請考生認真閱讀報考條件,并填寫《考生報名承諾書》(見附件1),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聯系電話必須為本人)。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填寫報名信息,所填個人信息要真實準確,報考科目要符合條件要求。
屬于省直或省屬單位(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廣州市屬單位人員請直接選擇“廣州市”進行報名;深圳市屬單位人員請直接選擇“深圳市”進行報名;茂名市市屬單位人員請按屬地原則,選擇茂名市報名點。
2.上傳照片。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請考生務必確認后再上傳。考試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報名系統識別。請務必在報名網站下載該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預先處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報名信息確認和報名表打印。考生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后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并務必下載打印《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按照國家規定,未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考生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4.我市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5.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及時將《報名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簽字、蓋章后自行留存。《報名表》是考后審核的重要資料,請務必妥善保管。
五、考試
1.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5年10月30日9:00-11月5日 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2.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考試規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六、成績公布及成績復核
1.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成績計劃在2016年1月8前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公布時間如有改變,以網站公告為準。
2.考生對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后資格審核
本次考試全省實行考后資格審核。成績全科合格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現場提交報考資料(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2)。由于報名統一使用國家網上報名平臺,各地人事考試機構沒有考生的聯系電話,將不再進行短信提醒,請考生務必考后留意當地人事考試機構網站公布的交表通知。
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日,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提前受理考生報名資料并審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照所屬報名點網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報名資料預審的通知要求,按時提交報考資料。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4),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www.gdrsks.gov.cn)負責;茂名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由茂名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負責,地址:茂名市光華南路119號大院3號樓三層,咨詢電話:0668-2911930。
八、證書領取
省直報名點的考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證書(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茂名市報名點考生證書發放事宜由茂名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負責。
九、注意事項
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分別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和建筑經濟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2.考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試機構在考試結束后將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和處理。考生務必在開考前按試卷封二注意事項的要求填涂試卷代碼,并在交卷前檢查試卷代碼是否正確填寫。試卷代碼填涂有誤將會影響考試成績,請考生務必認真檢查,否則責任自負。
3.為便于考生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4.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規定.doc》(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
5.2015年度經濟考試大綱通過互聯網公開發布,不再出版紙質實體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將以網頁形式發布經濟考試大綱,供公眾免費瀏覽。
考試用書征訂由廣東省人才交流協會承辦,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陸該協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聯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考生報名承諾書
2.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3. 工作簡歷表
4. 代辦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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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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