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湖南省衛生計生委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和考務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做好我市2017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方法和時間安排
(一)報名方法。全國中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經過“網上預報名”和“現場資格確認”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考生直接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暫無工作單位者填報“工作單位”欄信息時,填寫為“暫無”(有任職年限要求的需提供人事代理機構的聘書或合同)。按要求填報完報考信息并檢查無誤后,打印《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并填寫《 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見附件1),經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審核簽名并加蓋公章后,由所在單位或者人事代理機構攜帶以上表格及有關證件至歸屬地區縣市衛計局規定的現場報名時間和地點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繳費、交表,直至完成整個報名程序。民營醫療衛生單位、個體診所和無單位人員一律在各區縣市衛計局報名,市衛計委概不接受個人現場資格確認,各區縣市衛計局需嚴格按照屬地單位管理原則,禁止考生跨區域報考。
(二)時間安排:
1.網上預報名時間:2017年1月3-22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
2.現場確認及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1月13日至20日,各區縣市衛計局或市直單位人事部門按規定的時間(詳見附件2),準時到常德市政務中心市衛計委服務窗口進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工作。
3.準考證打印:4月28日至5月27日,考生可直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
二、報名須提交的證件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
2.《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考生須確保打印的申報表內容與在網上修改的最終報名信息一致)
3.《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見附件1)
4.本人1個月內免冠彩色照片2張(1寸照片1張,2寸照片1張)。登記表照片欄貼1張1寸照片,2寸照片將上端1/3貼于1寸照片上端空白處。
5.畢業證書復印件:其中以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需提供本人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需提供本人現學歷證書及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復印件各一份。
6. 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須在有效期內);
(1)報考時,需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 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帶二維碼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并且備案表的查詢時限為連續3個月(即2017年1月-3月);
(2)無法通過網站查詢的學歷,需提供有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湖南省長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37號,咨詢電話:0731-82816660/82816663)、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學歷學位認證中心(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蔡鍔北路教育街11號,咨詢電話:0731-84402928/84402947)出具的紙質學歷認證報告;
(3)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
提供的查詢和認證情況須經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確認,并加蓋公章,與申報人所提交的學歷學位復印件一并作為有效證明材料使用。
7.報考中級資格還須提供初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專業代碼為301(含)至365(含)專業的考生還須提供與報考專業執業類別一致的執業醫師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報考專業對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應聘書(聘文)的復印件。
以上申報表格各欄目內容和所有材料復印件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印章,(單純復印件無效)。報名點在接受報名時,須認真審核有關證件。
繳費標準:
1、資格審查費:15元/人;
2、科目費:初中級均為70元/科。
三、報考條件規定
根據原衛生部、原人事部《關于印發<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衛人發〔2000〕462號)、《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原人事部《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及國家衛生計生委的相關要求,報名參加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分別具備以下相應條件:
(一)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包括護師、藥士(師)、技士(師)。醫士(師)職稱考試與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并軌,獲得醫士(師)職稱須參加全國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1.報考藥士、技士:2016年12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中專以上學歷者直接報考。
2.報考護師、藥師、技師:
(1)中專學歷:2011年12月31日前相應專業畢業,取得護(藥、技)士職稱,聘任現職工作滿5年;
(2)大專學歷:護師、藥師、技師各相應專業2016年12月31日前畢業,且聘任現職工作滿3年。其中護師申報者,需要有護理初級(士)職稱證書和護士執業證書方可申報;
(3)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2016年12月31日前相應專業畢業可直接報考。
根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自2008年10月起,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可不考護師,見習期滿1年后可由單位直接聘任護師職稱。
(二)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包括主治(管)醫師、主管護師、主管藥師、主管技師。
1.中專學歷:相應專業畢業,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稱滿7年(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級師職稱);
2.大專學歷:相應專業畢業,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級師職稱);
3.本科學歷:相應專業畢業,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級師職稱);
4.碩士學歷或學位:相應專業畢業,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級師職稱);
5.博士學位: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即可報考。
6.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報考全科醫學(含中醫類)、社區護理專業中級職稱。按照《關于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衛科教發〔2013〕56號)規定,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者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的,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需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
7.報考臨床、中醫、公共衛生、口腔類主治(管)醫師者,須提供與執業類別一致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8.報考主管護師者需提供護理初級(師)職稱證書和護士執業資格證書;本科及以上學歷工作一年由單位直接聘任護師者,需提供單位聘任文書。
(三)報考相關規定
1.報名參加2017年度各類別中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其學歷學位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2.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要求是指國家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按照全日制大專學歷,高級技工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按照全日制中專學歷享受相應待遇政策。
3.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需提供變更注冊的醫師執業證書或由醫院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對現崗位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準入資格證明材料,禁止跨執業類別報考。
4.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科目的成績按報考專業繼續實行連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即為該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且其考試成績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5.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按照屬地化原則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時間的證明。
四、考試審查程序
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資格考試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1996〕52號)要求,我省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先自審,再參加現場報名資格審查。
(一)考生自審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自愿報考、誠信參考。考生必須全面了解、準確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在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國家和考區規定的各項條件后方能報名參考,并在承諾欄內簽署相應真實性承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信息、作虛假承諾以及不符合報名條件報考的,一律不得參加考試。發證前審查出不符合報考條件參加考試的,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試費用不予退還,并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給予相應處理。
(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
1. 初審。考生網上報名完成后,市州衛生計生職改部門現場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工作人員要嚴格掌握國家、考區考試報名文件所規定的學歷、資歷、專業(資格)等條件,認真審核報考人員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及相關佐證材料。初審合格的,部門負責人(或經審人)在《 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簽署審查意見、簽名并加蓋審查部門公章。復印件上均簽署“與原件核對一致”字樣、經審人簽名和加蓋審查部門公章。
2. 復審。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在市州衛生計生職改部門初審的基礎上,對照考生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及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部門負責人(或經審人)須在《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簽署審查意見、簽名并加蓋審查部門公章;審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審查工作結束后,留存衛生計生職改部門簽字蓋章的全部復印件作發證備用。
3.資格審查中,考生如有《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簽名、蓋章等信息不齊或學歷、資歷佐證材料不完備的,提供一次補審機會,由衛生計生職改部門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補審導致無法參加考試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五、合格確認和證書頒發
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公布后,市州衛生計生職改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匯總合格考生的《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送省衛生計生職改部門進行成績合格確認蓋章。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會同衛生計生部門發文確認本市州合格人員名單。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在“證書頒發部門意見”一欄中簽名、蓋章,在證書上加蓋鋼印;市州衛生計生部門負責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打印及發放。
附件2+2017年度常德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場確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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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