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考發〔2012〕29號
關于做好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8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為做好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考試定于11月3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 2:00- 4: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二、考試級別、專業設置及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水路)、運輸經濟(公路)、運輸經濟(鐵路)、運輸經濟(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和建筑經濟等15個專業,報考人員根據工作實際選擇其中1個專業報考。
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試卷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三、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的條件。報考條件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報考條件”欄目。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該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資格證書。
四、報名程序及要求。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于6月20日至7月4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規格要求及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652(傳真)。
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寫的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7月3日至5日,按屬地原則到設區的市(含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和訂購考試用書(聯系電話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在杭的省部屬單位(省部屬單位的區分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問題解答”欄目)的人員到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辦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73號金匯大廈一樓大廳,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首次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考試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往年已參加過該級別考試的重考人員,只需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考試費通知單、原準考證(或成績單)。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各市必須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明、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復印件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考試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請各市在報考條件審查結束后,即對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序號”進行采集,并將其電子版于7月12日前上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報名表”等報考材料由各地留存。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請于7月30日至8月8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五、考務組織及考試收費。考點考場設在省直和各設區的市(含義烏市)。請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主管部門嚴格按照考試工作計劃(附件2),認真做好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報名序號采集等工作。網絡報名和交費工作結束后,省人事考試辦公室于8月15日前將考生的報名信息下發到各市,請各市及時導入PTMIS系統,認真做好考場編排和試卷預訂等工作,務必于9月13日前將考場預排信息和試卷預訂單(附件3)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11月1日前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派專人專車將試卷運送各市。考試結束后,各市派專人專車于11月5日將試卷、答題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財政廳、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各市的考試報名宣傳、監考、場租等考試費用根據各市確認人數按每人每科27元的標準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六、考試用書的征訂說明。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人考中心函〔2012〕40號通知精神,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2012年版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未做修訂,經濟考試用書做了部分修訂,輔導用書做了較大修訂并增加了中級、初級《考綱解析與應試指南》兩個品種。
(二)為維護考生權益,打擊盜版,經濟考試用書使用新的防偽措施,在版權頁上印有防偽標識說明,便于考生辨別正版書。
(三)2012年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省人事考試辦公室不統一組織征訂。參加各市考試的考生,所需考試用書的征訂方法由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或考試主管部門決定。參加省直考試的考生,由考生自行上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訂購。
七、建立考試指揮班子。各市應建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指揮班子,并于10月25日前向省人事考試辦公室上報考試指揮班子組成人員名單、值班人員和值班電話及參加考試總人數、考點數和考場數。
八、成績公布。考試成績在國家下達合格線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點分布范圍廣,報考人數多,組織實施工作難度大。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考試工作的領導,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要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嚴格掌握報考條件,加強考場管理,維護考試紀律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場紀律者,一經發現,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為服務考生,減少補訂考試用書傳遞環節,考生可登錄經濟師考試網在線訂購2012年經濟師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
為幫助應考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應試能力,使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地掌握2012年經濟師考試用書的內容,可參加中國經濟師考試網組織的2012年經濟師考試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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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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