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4年度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
黔人社廳通[2014]56號
各市、州人社局、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黔單位: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外國專家局培訓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5號)精神,為做好2014年度上半年全國一級、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貴州考區的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一級翻譯報名條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二)二、三級翻譯報名條件
1、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有關規定,對取得二級交替傳譯合格證書的考生,憑二級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在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時,免考《二級口譯綜合能力》,只考《口譯實務》(同聲傳譯)1個科目。
2、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口)譯實務》科目考試。
二、考試時間、科目及相關事項
2014年上半年一級、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貴州考區只設英語1個語種,口譯考試暫停,如考生希望同時參加筆譯和口譯考試,可前往就近省區報名。
筆譯考試科目和時間詳見下表:
5月25日 | 上午 | 9:30—11:30 | 二、三級筆譯 | 筆譯綜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一、二、三級筆譯 | 筆譯實務 | |
各級別筆譯考試采用紙筆作答,分為主觀題和客觀題兩種,主觀題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作答,客觀題采用答題卡作答。應考人員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橡皮和2B鉛筆(填涂卡用)。參加 “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紙質英漢、漢英詞典各一本。
三、報名時間及方法
1、一級、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貴州考區一律采用網上報名和繳費。考生請開通建設銀行或工商銀行的網上銀行業務,于2014年2月19日至3月10日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填寫本人真實信息進行網上報名,同時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長寬比為1.2-1.5,大小10-20kb之間)。考生上傳照片后,我考試院工作人員會在1個工作日內對照片是否合格進行審核,考生請及時查詢本人的審核情況,照片審核未通過的考生請按要求重新上傳照片;照片審核通過的考生必須及時下載并打印報名表,只有在下載并打印報名表后,才能由審核人員進行資格審核,未下載并打印報名表的考生,審核人員無法對其進行資格審核。下載的報名表請務必妥善保存。照片審核通過的考生在打印了報名表后的2個工作日內由我考試院工作人員在網上完成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后的考生請于2014年3月13日前在網上進行繳費確認。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51--6810676。資格審查電話:0851-6830878。
2、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名條件完全放開,沒有任何附加條件。
3、考生在網上繳費、確認后,于2014年5月7 日-21日16:00時前上網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用書
有關考試大綱、培訓教材等相關事項,請與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聯系。考生在報名時可以同時自愿預訂考試用書。
五、考場設置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考場設在貴陽市。
六、報名考試費用
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相關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一級筆譯1060元,二級筆譯420元,三級筆譯360元)。
七、證書發放
參考人員通過相應級別規定的考試科目,即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合格證書,實行全國統一編號,全國有效。
考生可在考試結束后60天后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中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www.catti.net.cn)查詢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可在考試3個月后持本人準考證到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領取合格證書。
八、關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精神,應考人員身份證件信息發生變更,造成報考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信息按如下處理:
(一)如應考人員已取得資格考試證書(包括證書已打印但尚未領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不予修改。如應考人員在注冊中因證書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時,由相關考試注冊管理機構負責處理。
(二)因應考人員本人原因造成報考信息錯誤,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信息的,從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
(三)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報考級別、報考專業信息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原則上不予受理;如確需變更報考級別的,需重新審核報名條件、重新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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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