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及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北京市統計局《關于轉發國家統計局、人事部〈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京職改辦字〔1995〕009號),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關于高級統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試行考評結合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辦發〔2009〕2號),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2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統考辦字〔2012〕1號),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2〕64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12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及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二)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6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4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結)業,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1年;
5、獲博士學位;
6、實行資格考試制度前,已擔任統計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如本人自愿,也可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三)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下同)博士學位后,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滿2年;
2、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碩士學位,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后,或者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統計師、會計師、審計師或者經濟師資格(以下簡稱中級資格)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3年;
3、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本科學歷或者學士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4年;
4、獲得非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上述學歷、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后,其從事統計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四)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統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中從事專業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初、中級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12年12月31日,高級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日前。
(五)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54號)有關要求,可報名參加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試日期為2012年10月14日,具體安排如下: 級別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計算器。
(三)初、中級考試均為客觀性試題,采取閉卷筆答方式。
(四)高級資格考試為主觀性試題,采取開卷筆答方式。考生可以攜帶相關紙質參考書籍、資料。
三、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統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及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均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
初、中級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用印的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核發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合格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
四、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請報考人員使用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的網上支付卡進行網上支付。網上報名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臺灣居民按照“首次報考人員”管理。
(一)非首次報考人員須于2012年5月7日10:00至5月30日17:00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網址:www.bjpta.gov.cn,下同),進入2012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及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按照網上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
(二)首次報考人員操作程序如下:
1、報考人員須于2012年5月7日10:00至5月25日12:00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進入2012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及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在線填寫提交《2012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及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考試資格審核表》(以下均簡稱《資格審核表》)。
2、按照規定上傳本人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證件照1張,要求格式為.jpg,大小為10-20KB之間。
3、上傳成功后,使用A4紙打印《資格審核表》,在規定位置粘貼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證件照1張,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干部)部門或檔案存放部門審核后蓋章。
4、持《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報考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應屆畢業生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上述證件均為原件),于2012年5月24日至25日(9:00-12:00;13:00-16:00)到北京建工培訓中心(地址:東城區東直門外新中街11號院內,聯系電話:64165149、64177528)進行資格審核。
5、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務必于2012年5月30日17:00之前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在網上繳納報考費用,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2年10月9日10:00至10月12日17:00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其他
(一)2012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繼續使用2010年度的考試大綱。全國統計考辦根據《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制定了《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科目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國家統計局網站“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網址: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二)考試成績查詢系統將于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在網上開通,考生可登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網址同上),查詢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
(三)北京市統計局統計教育中心負責考試用書的征訂。購買辦法可登錄北京統計信息網專題站點中的“北京市統計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考評網”(網址:http://www.bjstats.gov.cn/tjkp/index.htm)查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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