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8年度北京市高級經濟師(考評結合)考試工作的通知
京人考發〔2018〕3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關于高級經濟師資格試行考評結合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發〔2004〕54號),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18年度北京市職稱評價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8〕5號)精神,現將2018年度北京市高級經濟師(考評結合)考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范圍
(一)與本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含港澳臺地區人才、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工作居住證的外籍人才)。
(二)中央在京單位所屬專業技術人才報考,須經本單位同意并由上級主管部門人事、職改部門出具相應委托評審函。
(三)公務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二、報名條件
符合報考人員范圍要求,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參加高級經濟師(考評結合)考試:
(一)獲得博士學位,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后,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年。
(二)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學歷后,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
(三)獲得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后,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持有經濟師資格證書,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四)獲得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后,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五)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學歷后,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3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或獲得專科畢業學歷后,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省(部)級及以上行業標準、規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開出版專業著作,且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
(六)具有大學普通班學歷或獲得專科畢業學歷滿10年,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8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8年,持有經濟師資格證書,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七)已取得非財經類專業高級資格,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
以上考試報名條件中,“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系指經濟師(含國際商務師)、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師、社會科學系列助理研究員和講授財經類課程的講師。
對于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國家規定可直接聘任經濟師職務的職(執)業資格,可視為經濟師資格,相應證書可視為經濟師資格證書。
上述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三、考試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18年4月14日 | 9:00-12:00 | 經濟理論與實務 |
考試使用專用答題卡作答,采用開卷筆答方式進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計算器和相關紙質書籍資料。
四、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達到合格標準的人員,可在三年有效期內申報北京市高級經濟師(考評結合)職稱評審。在進行職稱評審申報時,系統可自動調取有效期內合格成績,無需提交合格證書。因此,不再統一發放《北京市專業技術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合格證書》,確需證書的人員,可持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五、報名相關事宜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和網上打印準考證的辦法。網上報名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非首次報考人員”是指在2017年度成功報考過北京市高級經濟師(考評結合)考試的人員,其余視為“首次報考人員”。
(一)非首次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1月29日至2月13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網址:www.bjrbj.gov.cn/bjpta,以下簡稱人事考試頻道),按照系統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二)首次報考人員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時間安排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2018年1月29日 -2月8日 | 網上填報信息 | 登錄人事考試頻道,進行注冊、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 |
上傳照片及審核 | 按要求上傳照片,如照片審核不通過,須重新上傳。 要求:本人近期(半年內)二寸免冠彩色證件照,格式為jpg或jpeg,大小為35-100KB。 | |
打印及 審核蓋章 | 1.使用A4紙下載打印《北京市2018年度高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資格審核表》); 2.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核表》本人簽名處簽名; 3.單位的人事(干部)部門審核后,在《資格審核表》單位意見處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專用章(如本人檔案在人才服務機構存檔,應先由本人所在單位審核加蓋公章,再由人才服務機構加蓋存檔專用章)。 | |
2018年2月1日、2日,2月8日、9日 9:00-11:30 13:00-16:00 | 現場審核 | 持相關材料到以下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審核點名稱:東城區人事考試中心 審核點地址:東城區東直門外新中街19號2層 |
2018年2月2日-2月13日 | 網上繳費 | 通過現場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使用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網上支付,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
下載考試大綱 |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方可于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報考專業所對應考試科目的考試大綱。 |
1.報考人員須本人攜帶《資格審核表》、本人有效身份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人員就業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A類)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專家證,下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A類)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專家證作為有效身份證明的外籍人員,還須提供北京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工作居住證;符合報名條件(五)的人員,還須提供獲獎證書、專利證書、專著等;委托評審的還須提供委托評審函。上述證件、證明均須原件。
2.報考人員在審核時還須提交上述證件、證明的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復印件上注明“僅限用于2018年度北京市高級經濟師考試報名使用”),附在《資格審核表》后面,并在左上角裝訂。
3.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受理他人代辦現場資格審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4月10日至4月13日登錄人事考試頻道,進入“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需要收費票據的考生,請于2018年4月16日至7月16日(節假日不辦公),就近前往各區人事考試機構或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時攜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六、其他
(一)考試實行封閉2個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
(三)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考試大綱
1. 考試大綱采取網上下載的形式,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成功后可下載該科目考試大綱。
2. 本年度《經濟理論與實務》科目的考試大綱進行了修訂。
(五)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北京市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09〕1231號)規定,每人每科收費標準70元。
(六)報名條件補充說明
申報條件中所稱的學歷、學位,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和學位。
1.全日制畢業生
(1)博士畢業當年可晉升中級職稱,取得財經類中級職稱后滿2年可申報高級職稱;
(2)碩士畢業滿2年可晉升中級職稱,取得財經類中級職稱后滿5年可申報高級職稱;
(3)本科畢業滿5年可晉升中級職稱,取得財經類中級職稱后滿5年可申報高級職稱。
2.非全日制畢業生
(1)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后取得的財經類中級職稱滿5年或非財經類中級職稱滿10年可申報高級職稱;
(2)專科學歷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專科畢業滿10年,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取得財經類中級滿8年,以上三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②專科畢業滿10年,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取得非財經類中級(工程師、館員等)8年并持有經濟師資格證書,以上四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③專科畢業滿10年,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取得非財經類中級滿10年,以上三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3.報名條件(七)中已取得非財經類專業高級資格,從事經濟工作滿3年,須從取得資格之后開始計算。
(七)成績查詢及證書發放事宜請登錄人事考試頻道查詢。
(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九)紀檢監察舉報信箱:jjjc@bjrbj.gov.cn
(十)考試咨詢電話:12333。
(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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