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事考試院關于取消人事考試資格審核證明材料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以及報考人員:
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區“減證便民”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辦電[2018]123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著力破解群眾辦事證明材料堵點問題的通知》(桂政辦電[2018]114號)等文件精神,著力破解群眾辦事堵點問題,清理取消有關證明材料的要求。經研究決定從2018年7月起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資格審核的考試項目中取消資格審核時報考人員須提供的以下證明材料:
一、 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二、 免試證明。
三、 證件復印件。
四、 截止報名結束連接繳費6個月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特此通知。
相關關鍵詞:2018年一建報考條件解讀 一級建造師考試報考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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